實價登錄只需要參考最低價

pyang3 wrote:
Sawy說的你就信?名嘴只能騙沒經驗的年輕人啦
實價登錄最低價,原因想過沒有?
四樓
凶宅
變電箱樓層,中繼站樓層
屋主嗜賭被追殺,屋主經商失敗,屋主貸款付不出來
父親賣兒子便宜賣
車位位置差
...
..
.
想過以上原因嗎?沒有,因為年輕人根本沒買過房嘛
你憑什什麼要一個高樓層,裝潢精美,不缺錢的屋主依照最低價格打七折賣給你?
連水果店都把賣像好的跟賣像差的水果標不同價格賣。妳怎麼不說,阿不是都是蘋果,我要用低價買長的好看的這個?
你去賓士買賓士驗證過的中古車,能夠用同一款車的泡水車價格做基準?
房價下修階段可以等到真的反彈時在進場
但是如果真的聽信這種名嘴的話,大概永遠買不到房子啦
名嘴不講些聳動的東西,能創造話題,騙到你的注意嗎?
別人家說什麼就什麼了啦~


所謂的名嘴就是要拋出一些東西才呼攏的到支持者

pyang3 wrote:
Sawy說的你就信...(恕刪)


他被唬巄就算了啦
你還解救他
你人真好

pyang3 wrote:
你憑什什麼要一個高樓層,裝潢精美,不缺錢的屋主依照最低價格打七折賣給你?


有人這樣要求嗎?
您是不是想太多了?

那個不缺錢的屋主盡管把房子留著關蚊子,很好!祝福!

那些被逼到非出售逃命的總還有吧?
就等這些人以七折、六折、五折........賣出。

半年前一個朋友中和不到兩年的房子趕緊脫售,賠一成出場,運氣算很好。
同樣時間另一個朋友永和三間預售屋即將完工決定違約不交割,
想把違約金砍到10%,建商哪肯同意,現在只能跟建商打官司。

房價泡沫已達最大、人口減少、新政府搞鬥爭、
台灣經濟向下可能性極高、全球金融危機..........,
您找得出一條房價還能向上繼續走五年十年的理由嗎?


所以房子留著養蚊子給孩子也好
免得被買方輕蔑和照實價亂砍價
除了投資客把房子當商品當股票
誰會願意賤賣已有感情的起家厝
屋主是自住客要稱讚並欣賞房子
屋主是投資客要挑剔並看衰房市
這樣雙方才有可能達到成交共識
yukai5208 wrote:
以後奉勸各為買房子後...(恕刪)
相信SWAY的話,總比相信建商或房仲的話要好吧!現在不買房,房價如果不跌,反正本來就買不起了,一樣買不起而已,根本沒差。
但是相信建商或房仲的話買了房子,房價如果跌了,那可就慘了。
在台灣,沒買房子不會死人,
欠銀行錢還不出來,房子被拍賣後還不夠還銀行錢,才會死人。
聽張金鶚聽sway的話不管怎樣慘都不會死人
聽多多的話買房已經有人死囉
房貸利率調回10%保證跌。
不過大安區老公寓會跌回原價一坪28萬嗎??三折8萬4?
土地公告現值除3.3??
老實說現在很多物件丟出來

不一定就真的是因為現在有資金上的壓力或是出了甚麼問題

而是因為很多人揹了20 30 年的房貸

他很其實很擔心後面這 10~30年

對自己的工作沒那麼有信心可以穩穩地繳這高額房貸


現在房貸一下就搞20 30 40 年

很容易讓人以為好像努力擠一下買得起

就算成功繳完40年

自己也老了 因為房價很難在井噴 所以也不太可能越住越有錢

大概就守住那間房子

要賣 也有點辛苦 想打平的話至少要賣 本金+總利息 ...

台灣又沒啥井噴的利多 是要怎麼賣

黃金周人家陸客都懶得來了


所以LOCATION真的很重要 不然要謹慎阿
「什麼時候能買」?
不需要誰發表什麼長篇大論, 能買的時候大家一定會知道...
房價如果跌得很慘, 不用去看房, 不用誰告訴你也會知道.

有本事, 就寫一個預測, 預計例如五年內房價一定會跌多少,
支持這個說法的理由是什麼. 不要老是寫一些算命仙唬爛式的,
反正說的夠久總有一年會中的說法好嗎? 很可憐耶...

有那個時間怎麼不研究一下投資方法...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2013年4月11日 上午12:00

英文補教名師李立崴傳上吊身亡 享年39歲
記者蕭采薇/台北報導

有著補教名師和歌手身分的李立崴,新買的信義區豪宅剛交屋,他卻氣得說:「我根本不想看那房子,連走到基隆路我都不願意。」原來李立崴為這棟房子勞心操神,還因此爆瘦11公斤。講到激動處他更大罵房仲:「只想賺錢,不顧人死活。」自爆曾氣到進房仲辦公室大吼大叫,「那時候我狀態真的是神經病。」

10日李立崴舉辦新專輯《李立崴HISSTIORY美好時光1.0創作+經典金曲live演唱會專輯》發片記者會,媽媽特別現身送上親自煮的、連阿姨甄妮都愛的「補氣大威愛心湯」。李媽媽說,當初只知道他在籌備老歌新唱專輯,沒想到前陣子在計程車上聽電台聽到有人翻唱《一生何求》這首歌覺得很好聽,結果一聽翻唱名字是「補教名師歌手李立崴」,才知道是自己兒子翻唱的。

而李立崴為孝敬媽媽送了一戶信義區3000萬豪宅當作母親節禮物,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李立崴表示,當初才剛簽約,連頭奇款都還付,他發現經濟能力可能無法負荷,因此想收手,也願意付違約金。沒想到房仲竟表示一定要收頭期款,就算不買也要沒收,還要告他民事賠償,裡利崴氣罵:「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從來沒有聽說買賣不能反悔的。」

2013年,房價還沒跌,就有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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