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hujen wrote:樓主已經開宗明義的講"每人1/4"了,那還有共同共有?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822115這有共同共有的權狀可以看~~很多人繼承,卻沒弄清楚是 分別共有 還是共同共有看你房子是怎樣的吧在台北 透天一樣能拆成一樓二樓三樓四樓最後變成每一樓都是不同人所有如果還有在住,建議能用適合的價格買下,那天真的賣給專門在處理這種的,問題才大條。當然是要看你房子在那~~今天他如果真的欠銀行錢,之後這房產還是會被查封法拍,接下來就會變成你們的問題~~
沒有寫共同,那應該就是分別共有理論上他可以獨立出售不用告知你們,至於你們也沒優先購買權,這就要問更專業的律師了接下來這就取決於這房產有沒有價值如果沒價值,那就放到讓他法拍,再去拍回有價值,你們就要考慮清楚了
翁小民0812 wrote:想請較各位,有一房...(恕刪) 不管怎麼樣都不要把持分賣給外人。不管怎麼樣都不要把持分賣給外人。不管怎麼樣都不要把持分賣給外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我有看過一間跟你這間狀況很像的物件,其中一分持分被賣給外人。現在其中持有那1/4的外人想賣但是其他人不想。那外人就說要提出分割。可能會搞到整間被法拍。現在親戚手足還好講話,等到有外人介入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