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jan64 wrote:
如果有小孩的,願意買套房住林森北,我也是醉了......
一定是以學區為優先考量啊,不然生個女兒長大志願是要跟路上姊姊一樣在林森北上班,
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這就是地段差異性。


以學區為優先考量是正確的

但是住林森北小孩就一樣會在林森北上班

這是甚麼鬼理論

所以酒店裡面的小姐當初都是在林森北長大的嗎?

這樣的思想是不是有問題啊


23015432 wrote:
以學區為優先考量是...(恕刪)


只能跟你講孟母為何要三遷?

環境對孩子的影響力太大了,不是沒有選擇的話?

你會不會選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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