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3/13死亡!但他跟外遇共同持有透天一棟,並由他辦理貸款!現在該怎麼辦?

補充說明一下,限定繼承指的不是不用繼承負債,是有限度的繼承負債,比如你老爸的財產總價值有200萬,那你們只要繼承200萬的負債,總價值有超過600萬,這兩筆貸款負債你跟你妹還是都得同時繼承!

辦理繼承,首先,你會先碰到國稅局要遺產稅金(現金),這個部分要先給,欠國家的錢一毛都不能少,給完國稅局,才能繼承財產,扣掉負債跟免稅額,有可能不用繳遺產稅;銀行要的也是錢(現金),跟你們倆協商還錢方式不成,才會走法拍,不過,提醒你件事,如果用讓銀行自己去法拍這招,會在銀行留下信用不良紀錄,不知道怎處理這些事,找人幫忙吧!

魏亞貞 wrote:
我爸爸外遇離開家10...(恕刪)


看完標題
直接拋棄繼承
千萬別到時間過了才申請

pursue16 wrote:
樓主好 您的問題...(恕刪)
記得拋棄繼承有三個月時間限制。
總是要面對解決。
不要拖。

tany3472 wrote:
直接拋棄繼承。...(恕刪)
直接拋棄繼承。


你是外遇對向跟叔父派來的喔
目前資產大於負債
當然是限定繼承阿
當然是限定繼承
資產大於負債時 得資產
負債大於資產時 免負債

教人拋棄繼承 是什麼心態

繳交稅款後 取得繼承物權後 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 全部變現金
資產大於負債是應該繼承沒錯,樓主先查一下那房子跟土地的部分持分,賣不賣得掉,對方願不願賣房,財產跟負債是分開處理,繼承的財產要自己賣掉來還債,銀行要不到錢才會用扣押法拍,走到這步,樓主被銀行紀錄欠錢不還,影響自己往後的信用,銀行那邊應該不久後就會找樓主跟妹妹了,總計500多萬的欠帳不會當作沒事,繼承有沒有辦,都會先找樓主討,因為你是法定繼承人!
a8405164 wrote:
當然是限定繼承 資...(恕刪)



我教他拋棄繼承的想法如下

1.繼承那間房子,必須先繳遺產稅,我認為樓主拿這筆錢不容易,籌到後,他必須承擔約600萬的負債,他父親的外遇對象勢必將他父親的現金領光了,再來他要跟外遇對象談判賣屋,若外遇對象不賣屋,繼續繳房貸,也不搬走,縱使樓主繼承那個房子也無法處置,拖到外遇對象老死?

2.屏東恆春的透天能有多少錢?有多少買家要接手?

3.他父親四兄弟聯名的地也不能賣,還要花錢去繼承。

整件事處理起來,了不起得到100-200萬,但是必須在所有資產全部順利變賣情形下的結果,如果被外遇對象惡整呢?不是還要花一堆現金?去換二個棘手的資產?這些大家有考量嗎?

外遇對象估計50歲上下,怎麼會賣屋搬走?
這種一定住到老死的,
房貸繼續繳,能拿她有什麼皮條?
繼承的1/2要賣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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