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快不行了,房子過戶,房貸沒繳?

先理解:遺產=資產(存款/動產/不動產/投資/保險)-債務,如果是正的,往下討論,如果負很大,就拋棄繼承。
繼承不能選擇我要錢不要債務,沒那麼好的事,要就都承接,不要就都拋棄。

接著:
(1)生前過戶:房貸可以轉給大哥的女兒,如果不轉給大哥女兒,就會在爸爸身上,變成身後債務。
(2)生前贈與(你說的過戶)或是死後遺產:贈與稅或遺產稅,這兩個的稅率要算一下,不見得生前過戶會比較划算,如果確定要給大哥女兒(非第一順位),可以用公証或代書遺囑的方式(也是要錢)把這房子用遺產留給大哥女兒(為什麼用立遺囑,因為怕過世後有繼承人反悔),不過要注意是否違背第一順位繼承者的特留分。
(3)拋棄繼承:拋棄的意思是債+資產全都拋棄,如果爸爸留下的資產比債務多,拋棄繼承就會變成連資產也不能繼承喔,而且,所謂的拋棄,會變成拋棄者的子女(第二順位)繼承,而不是第一順位繼承者少一個人分。
(4)遺產有兩個步驟:遺產稅的計算-->遺產的分配,這兩個計算方式不同,例如你提的生前過戶,"有可能"會需要列在遺產稅計算裡,也"有可能"不列入遺產分配額裡,1個是稅的計算,1個是你們有多少遺產可以分。


最後建議:遺產=資產-債務,如果不是負的,建議找代書或律師詢問與處理(花錢),因為其實很多眉眉角角,要花很多時間去跑,光請假跑就飽了。
遺產真的好多態樣喔~~~

搞稅法的人

頭腦真的要好清楚~~~

usonplun88 wrote:
大哥因信用不良,買房(恕刪)


死後再過戶就好啦
因為遺產稅一樣得繳
天龍國子民 wrote:
房貸沒清償前是無法過戶的,銀行不是呆子.

搜尋.地政局房屋過戶登記.
必備文件.不需房貸是否清償證明書
所以.父母過戶給子女.親友間過戶.
送屋給小三...權狀人有權申辦過戶
權狀人繼續當房貸清償者.償還貸款
.
何時需房貸清償證明書
買賣雙方互不相識.
買方需找銀行申辦房貸.

買方的房貸銀行一定要當(首貸者).
賣方必需清償房貸塗銷抵押設定
(買方銀行才會放貸)給買方購屋
銀行沒幫你出七成房貸.無法過戶
.
【死前2年內贈與,一樣要算遺產稅】

要用買賣的
直接找銀行房貸經理問比較快
通常原本的房貸與貸款人不改,也可以把房子轉移給直系血親

但以現在的利率
通常會選擇借新還舊
有時候還可以多借一筆出來

只是保人要找誰比較麻煩



如果兄弟姊妹有共識,那房子不會去搶
就到死後遺產轉移就好
所有稅比買賣划算
我來說一下我看樓主寫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現況: 名字在爸爸那,債也在爸爸那
希望: 把房子過戶到大哥的女兒,但是債留在爸爸那,過世後想拋棄繼承債務,但是房子在哥哥的女兒名下,所以可以不用繳房貸因為債留在爸爸身上

怎麼覺得有點天真
usonplun88
因為老爸有其他財產,所以我們不打算拋棄繼承啊😅,但是怕我大哥房貸掛老爸名下以後不繳房貸,連累其他兄弟姐妹,
usonplun88 wrote:
大哥因信用不良,買房掛老爸名下,現在老爸快不行了,要把房產過戶大哥的女兒,但貸款沒打算一起移轉??


房屋過戶, 貸款繼續留在爸爸這邊, 技術上是可以的.

但是這樣過戶, 首先要繳贈與稅 + 土增稅. 如果房屋買了很多年, 這兩筆稅繳了會很大條, 看到稅單, 兩行淚就流下來了.

如果過戶兩年內老人家過往, 一樣會被當成遺產, 而被合併計算, 完全不節稅.

如果老人家過往後用遺產處理, 不用繳土增稅. 一直要到有一天這房子又要賣掉 / 過戶, 才從房屋取得日起計算土增稅. 所以自住的話, 選後者比較有利.

房子本來就是大哥買的, 由大哥家繼承, 其他子女應該沒意見才是. 至於你們擔心的, 如果大哥女兒不繳房貸, 銀行也是先拍賣房子, 對大哥家應該也沒什麼好處, 相信不會這樣子搞.

利害搞清楚了, 再來就是兄弟姐妹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攤開來談也許你會發現其實問題一點也不複雜.
轉賣
一勞永役的方法就是去辦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
而孫女主要的繼承行為就跟你們沒有關係了。
原貸款銀行並不傻,當權狀要過戶時,有多少債權要轉讓其實都有登記,這些繁瑣的手段,一般人可能不清楚,所以才需要找代書(地政士)幫忙確認。 所以按版主說法,大哥的女兒如果想要成為新屋主,那必定要承接原有的貸款!!

「根據林姜文婷《第一次買對房子就上手》一書指出,成屋的買賣流程(專業名稱為「成屋履約保證流程」)有 5 步驟:1. 簽約,2. 用印,3. 完稅,4. 過戶,5. 交屋完成。其中,當進行到要「過戶」的第 4 階段,也就是銀行撥付貸款的同時,買方要同時代為清償賣方貸款,我們簡稱為「代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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