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88 wrote:如果局勢未像所預測的, 而是一直通膨下去, 房價一直漲上去, 這些官員是要拿什麼賠錯過買房時機的人民? 最後還說台灣通膨只有2%? 更突顯官員說的話根本沒公信力. 要不要政府仿效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政策公告實施「住者有其屋」, 每人只准保留2戶房地產, 其餘的房地產以公告地價及公告房屋價值強制徵收, 再放領給無產租戶等幾十年後, 再大法官釋憲, 違憲, 然後中止政策, 完成房地產交接應該沒有人願意吧? 持有大量房地產的政客們應該會第一個反對。
nomi88 wrote:https://tw(恕刪) 台灣其實打房~~~可以考慮參照對岸的限購令, 有資格才能在特定區域買房例如工作地點在台北三年以上+夫妻名下在台北沒有房子者, 才允許在台北買一間房等等這樣可以有效降低需求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與遷徙的自由......可沒說人民居住一定是買房有自己的房子, 也是可以租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