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12年前買房的,會買房只是想讓在台南租房工作的女友來高雄跟我住,因為我蠻愛她的想定下來。記得那時看房3天就訂了間2房,當時連裝潢400出頭,其實我是比較想買3房,但女友為了測試我,狂花光我的薪水,所以我只能退一步買2房。當時還被很多人講說超級貴,是不是被騙了啊?其中包含我女友的媽媽,她房房地產也是蠻有經驗的….12年過去了,以前說貴的人都說我眼光很好,你買的房子離交流道近,前面有公園、圖書館、學校,前後左右都是商圈商場,真不錯!事實上,12年前我沒傻傻買下去的話,以現在新建案2房價格我實在買不了,除了價格高負擔不起,一方面我要是沒買房的話,錢應該都會噴去玩樂跟玩興趣跟嗜好吧?買一間自己的房,除了是硬逼自己存錢,一方面也是讓人有個歸依感,累了倦了可以窩在裡面好好休息。除非長輩有留房子給你,不然一直租屋,租約到期說不定還被要求漲租或是搬走,這感覺我個人是非常不喜歡的。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