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白住又拒搬!房東氣炸撕租約挨告,仍遭判拘役15日!

房東沒有同理心
甘苦人就是付不起房租
做好事 積功德
何必苦苦相逼呢?吱吱
斷水電不就好了,笨到撕合約也是醉了
huang635555
房客有錢繳水電,沒錢繳房租?這法官?
fly48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覺得很無語:法律的存在,到底是在保護誰?

房客看似屬於弱勢的一方,但是現實的狀況下,倒楣的往往是拿不回租金跟房子的屋主(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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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白住又拒搬!房東氣炸撕租約挨告,當庭喊冤「這我買的」仍遭判拘

2026-01-03 聯合報/ 記者 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彭姓女子前年中將八德區空屋出租,簽定1年租期,詎料房客入住後就不繳房租,她忍10個月才協商,因不滿對方不付房租又拒搬,氣得撕掉租約帶走竟挨告,當庭向法官喊冤「這契約書我買的」,仍遭桃園地院依毀損文書罪判拘役15日,得易科15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彭女將桃園八德的房子以每月1萬5千元租給鄧姓男子,雙方簽定租期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底止;彭與房客2人於2024年4月12日11時25分在基督教大湳禮拜堂內協商,雙方租金支付及租屋處物品歸還問題而生爭執,彭女當場氣得徒手撕毀鄧男持有的房屋租賃契約,並將碎片裝入包包帶走。

詎料,鄧姓房客認為彭姓房東將他那分租賃契約撕毀有損他的權益,竟報警提告彭女涉嫌毀損文書及強制罪,不過檢察官勘驗鄧某提供現場錄音檔及譯文後認為,雙方因鄧不繳房租及屋內缺物品一事起口角,但彭女並未強迫鄧支付租金及歸還物品而妨害鄧的自由,不符強制罪要件,僅以毀損文書罪起訴。

審理時,彭女否認犯行,分別以鄧男保管的那份租約是由她出錢買的,並氣憤指出,鄧姓房客從頭到尾都沒有付過房租,她為了表達憤怒、希望對方搬走才撕毀租約等語辯稱;彭的律師也辯稱,租賃關係不因紙張毀損消失,且房東手上仍有備份,損害極輕不應該科罰。

法官認為,雖然契約書是房東買的,但契約一式二份且載明「各執乙份」,一旦交給房客,那份文書的所有權就屬於房客,房東無權處分,強調租約是證明權利義務的關鍵證據,若房東撕毀原本,未來若有民事糾紛,房客將因此無法提出原本核對而陷入舉證困難,有損房客利益,同時認為彭女年近50歲,具社會經驗,僅因氣憤就撕毀法律文書,侵害他人財產與訴訟救濟權,這不在「損害輕微」範圍內。

法官審酌,彭女僅因租約糾紛,不思理性解決,竟恣意損壞房客執有的房屋租賃契約,損害房客權益,所為實屬不該,彭女自始否認犯行,且迄今尚未與房客和解,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等犯後態度,考量本案犯罪動機出於提告的房客未依契約按時繳房租且經催告後無效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台灣講究的是壞人的人權
fly48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覺得很無語:法律的存在,到底是在保護誰?

房客看似屬於弱勢的一方,但是現實的狀況下,倒楣的往往是拿不回租金跟房子的屋主(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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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白住又拒搬!房東氣炸撕租約挨告,當庭喊冤「這我買的」仍遭判拘

2026-01-03 聯合報/ 記者 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彭姓女子前年中將八德區空屋出租,簽定1年租期,詎料房客入住後就不繳房租,她忍10個月才協商,因不滿對方不付房租又拒搬,氣得撕掉租約帶走竟挨告,當庭向法官喊冤「這契約書我買的」,仍遭桃園地院依毀損文書罪判拘役15日,得易科15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彭女將桃園八德的房子以每月1萬5千元租給鄧姓男子,雙方簽定租期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底止;彭與房客2人於2024年4月12日11時25分在基督教大湳禮拜堂內協商,雙方租金支付及租屋處物品歸還問題而生爭執,彭女當場氣得徒手撕毀鄧男持有的房屋租賃契約,並將碎片裝入包包帶走。

詎料,鄧姓房客認為彭姓房東將他那分租賃契約撕毀有損他的權益,竟報警提告彭女涉嫌毀損文書及強制罪,不過檢察官勘驗鄧某提供現場錄音檔及譯文後認為,雙方因鄧不繳房租及屋內缺物品一事起口角,但彭女並未強迫鄧支付租金及歸還物品而妨害鄧的自由,不符強制罪要件,僅以毀損文書罪起訴。

審理時,彭女否認犯行,分別以鄧男保管的那份租約是由她出錢買的,並氣憤指出,鄧姓房客從頭到尾都沒有付過房租,她為了表達憤怒、希望對方搬走才撕毀租約等語辯稱;彭的律師也辯稱,租賃關係不因紙張毀損消失,且房東手上仍有備份,損害極輕不應該科罰。

法官認為,雖然契約書是房東買的,但契約一式二份且載明「各執乙份」,一旦交給房客,那份文書的所有權就屬於房客,房東無權處分,強調租約是證明權利義務的關鍵證據,若房東撕毀原本,未來若有民事糾紛,房客將因此無法提出原本核對而陷入舉證困難,有損房客利益,同時認為彭女年近50歲,具社會經驗,僅因氣憤就撕毀法律文書,侵害他人財產與訴訟救濟權,這不在「損害輕微」範圍內。

法官審酌,彭女僅因租約糾紛,不思理性解決,竟恣意損壞房客執有的房屋租賃契約,損害房客權益,所為實屬不該,彭女自始否認犯行,且迄今尚未與房客和解,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等犯後態度,考量本案犯罪動機出於提告的房客未依契約按時繳房租且經催告後無效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台灣的新聞真的看看就好

15萬一定是假的

最多1萬5而已

畢竟只判15天不是150天


至於租約..房東有權去撕毀自己的那份

房客那份是房客的私有物品

房東本來就無權去撕毀

這不是什麼法律保護誰的問題
huang635555
為什麼法官不能說房客沒繳房租是侵佔?
請人去斷電,...然後去拆大門.....就算房客去告,房東頂多罰錢...

但可以把租屋蟑螂馬上趕走.再租出去很划算
慎選租客啊
要不然就花點小錢~整套交給管理業去搞
都不會跟厝咖那邊五四三的
moastyle
花小錢省麻煩
葉梓楓
真5
這讓我想到租屋派跟買房派
有人說不想背房貸、租屋最划算
有人說不買房,老時沒房住
去年才看到某個C咖藝人,鼓吹租屋可以省很多錢,一輩子都要租屋
結果最近公開自己買房了
如果法律可以維持起碼的公平性,至少雙方無話可說。

這個新聞弔詭的點在於:房客已經逾期十個月未繳房租違約在先,所以房東才在氣憤之下撕毀契約.......

何為因何為果,應該一目了然!如果房客可以按時繳租,房東也不會犯法不是嗎?

更好笑的是房東都已經判拘役了,房客還可以繼續大搖大擺的免錢住在房東的房子裏!

換做你可以容忍嗎?
你一定是瘋了
這是2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法律上法官的主張沒錯
fly48 wrote:

房東都已經判拘役了,房客還可以繼續大搖大擺的免錢住在房東的房子裏!換做你可以容忍嗎?


租約沒去法院公證,

想逃稅,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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