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回應給站務此篇第二頁處, 是我主動挑釁板橋一介甚小仲介的網友嗎?非也, 反是此網友在那裡栽贓引射污衊我, 當然, 我是可以不予理會此人, 事實上, 我在那之前也已不太理會此人, 不過我亦有權利, 選擇, 打一張牌讓他詐胡丟臉 此人口無遮攔的行徑, 到最後居然指我生兒子沒屁眼, 這早已觸犯法律所容許之範圍 !不過經我提點後, 他稍有警惕並悔改之, 站在一位猜應年長於他的立場上, 我原諒他的無知與愚蠢
道格吐司 wrote:呵呵, 人都有餓死的...(恕刪) 看了三十一頁 的發文看到頭有點小暈耶整串 都這位仁兄 跟板橋老兄 砲來砲去吐司 還是轉行去哄培業好嚕~~^^但砲火文 好像對案情沒太大幫助.....圍觀人群之一~~~別砲我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