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fr wrote:
這是廣告! 銓敘...(恕刪)



"再調整之後,高階主管部分多扣減約2億元!!!"

有看到嗎?

omfr wrote:
但是人數仍然比不上多數基層人員
所以基層人員部分則增加約8億元,因此,兩者相抵銷後,1年大約會增加6億餘元的支出

因為上一次急就章的亂改, 基層不成比例的被扣太多, 現在補一些回去, 不是嗎?

omfr wrote:
以先前舉的今年55 ...(恕刪)


您可以說是誇張, 小的同意, 但小吏要被減的比大官多, 小吏會服氣嗎?

小的再和您談一談另一個有人不服氣的例子: 公保年金化

私校教師適用勞退新制,但屬公保, 換句話說

私校教師退休月領=勞工月退休金

一般勞工退休月領=勞保年金 + 勞工月退休金

所以私校教師退休領的比勞工少, 您的老師真是可憐阿! 所以公保要年金化, 也就是:

私校教師退休月領=公保年金 + 勞工月退休金

一般勞工退休月領=勞保年金 + 勞工月退休金

勞工月退休金二者都一樣, 那公保年金是不是也要和勞保年金一樣呢? 您覺的呢?

mathis wrote:
基層不成比例的被扣太多, 現在補一些回去, 不是嗎?...(恕刪)

個人是覺得高官可以扣下來,
基層要依照所得稅設 Cut-off line (譬如 6 萬)
高於 cut-off line 的就不能加回去

omfr wrote:
個人是覺得高官可以扣...(恕刪)

您說的很對, 要有Cut-off line
99年修正的退休法裡就有, 只是100年初還是被人罵的臭頭!

老老人家 wrote:
那公保年金是不是也要和勞保年金一樣呢...(恕刪)


本來不大想再回文了(怕被抹綠),公保年金又是我前面提到的公務人員福利越抹越厚的一個例子.原本公保年金給付率是0.65%,低於勞保年金的兩年期利率(目前是1.4%),這樣私校老師就吃虧了,所以規劃調到1.3%,私校老師補到了,公務人員也雨露均霑的又補到了(所得替代率破百),國庫國家財政將多增加1.5兆負擔.
其實可以把私校老師轉勞保年金或增加條文非私校老師不適用即可,但反正用的是國庫的錢,有機會補給公務人員就多補補吧(這些官員退休後也可以多拿點啊)

omfr wrote:
個人是覺得高官可以扣...(恕刪)


您不是就在公務體系, 可以內部提出建言啊!?
什麼制度都好, 但為何上限是五萬? 或是六萬?
又為何是所得替代率60%, 80% 90%?
總統退下來一樣月領六萬, 或是所得替代60%?

法制化的好處在於可以受監督, 而不是過去一紙行政命令說加就加,
說減就減. 三十年前如此, 五年前不也如此?

一個朝向正面發展的機制, 或許它仍然不夠好, 但要批之前,
也麻煩先了解一下人家的本意.

richardlu789 wrote:
其實可以把私校老師轉勞保年金或增加條文非私校老師不適用即可,但反正用的是國庫的錢,有機會補給公務人員就多補補吧(這些官員退休後也可以多拿點啊)

其實可以把私校老師轉勞保年金,小的也是認為如此, 但勞委會不同意, 好笑的是勞工團體也不同意!

增加條文非私校老師不適用即可, 小的也是認為如此, 但屬公保的還有國營企業的一些勞工, 他們會同意嗎?

扣同樣的公保費率, 憑什麼要比人家拿的少?

小的是認為勞工退休新制已經實施六年, 竟然還有勞工搞不清楚, 不知道利用制度為退休餘生著想; 至於未來各種退休制度下場如何? 小的只能期待未來政府能促進經濟成長!

休息了, bye!

richardlu789 wrote:
本來不大想再回文了(...(恕刪)


您有沒有去看看調整內容?

例如"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
年資15年 70%, 每滿一年加1%, 最高35年為90%

又如"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其得與辦理優存金額, 除比照公務人員計算方式外,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還是自肥嗎? 那些所謂的閒閒的公務員, 每天想破腦袋, 開會再開會,
為的就是在補這個大破網. 制度可以改變, 人民不滿的意見也可以表達,
但是決不是一下子要把人家的退休金先砍一半, 才叫公平正義.


mathis wrote:
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恕刪)



我知道目前是有這條,但公保年金給付率調高是將不足的人都補齊到滿(如果現在所有公務人員都到頂了,那的確再加也是錦上添花)

只是這條能守得住嗎?請看看當初銓敘部對公保年金的說法:

銓敘部原先送至立法院的說帖寫明公保年金給付率不能比照勞保及國保改成1.55%或1.3%的原因,係因為實際上勞工投保金額少於實際薪資,公務人員「已有完善月退休金制度」,若比照將造成退休所得不合理,導致國家財政負擔及個人保費的增加。

看到時真有點感動(銓敘部也知道會造成退休所得不合理),可惜到立院時還不是又改成1.3%?過幾年當有人質疑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規定不合理時(例如明明所得替代率105%政府限制只能拿100%太不合理),這條文可能就會被拿掉...反正還是福利越塗越厚這一招嘛.

再補上這條吧


以銓敘部原訂公保年金給付率○.六五%計算,加上月退俸後,八職等以下公務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就已突破現職待遇百分之百的上限。但十職等的高官,因為加給金額很高,依現職待遇計算的所得替代率相對較低,大約八十九%。

給付率提高到一.三%後,八職等以下依然只能領取百分之百的上限金額,等於沒有實質好處;但十職等高官的所得替代率卻可因此破百,每月可多領一萬餘 元,也成為「退休跟工作領一樣多」的快樂退休族。也就是說,銓敘部修法自肥,讓全體公教人員背黑鍋承擔罵名,事實上卻只肥到高官!

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1/today-p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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