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價格只有一個。lily3682 wrote:買賣是幫雙方更理想價...(恕刪) 一切要靠話術來達成。讓賣家覺得賣的好。讓買家覺得物超所值。像賣方仲介跟我說:妳賣出地段新高!買方仲介跟買家說:妳買一送五!very 超值!(頂加五間套房目前月收租四萬。)同一物件。雙方都滿意。
lilice wrote:因為價格只有一個。一...(恕刪) 最近跟朋友聊天得知有家房仲是夫妻合開的,再找幾個業務員老闆就是店長,會找旗下房仲合夥吃貨再賣,一年大概吃三四間當然這應該是小咖的可是可以證明滿街的房仲,很多都是這種貨色...隨便加個盟,就開始騙,變得到房子的就騙房子,騙不到房子的就用法院來嚇...滿街都是黑心房仲黑心食物也到處流竄黑心加盟商騙錢的也滿坑滿谷在家裡看電視也會有檢察官來騙錢公務員就領高薪準點下班地政局,食藥署等等公務機關完全沒有作為為什麼不把那些騙錢的房仲拖去槍斃財產充公頂新集團那些姓魏的全拖去槍斃,所有財產全部拿出來賠2300萬人民活在台灣不但要辛苦賺錢還得防止被騙錢真是辛苦........
lily3682 wrote:隨便加個盟,就開始騙,變得到房子的就騙房子,騙不到房子的就用法院來嚇...滿街都是黑心房仲黑心食物也到處流竄黑心加盟商騙錢的也滿坑滿谷在家裡看電視也會有檢察官來騙錢...(恕刪) 黑心房仲利用法院來詐欺,受害人躲不過,警察也不理會,沒蒐集到證據也無法到地檢署提告。普通的詐欺跟食品,不理會即可。台灣目前大街小巷滿是合法的詐騙公司,他們就是有辦法讓警察不介入。
2014/10/15 Update開庭事項大略如下:被告律師:取消詰問吳宗益,只詰問告訴人。被告律師:告訴人先前有無自己賣房子?告訴人:先前有在網路刊登。被告律師:你簽委託是真的想要賣房?告訴人:不想賣為什麼要簽委託?被告律師:為何最後不賣房子?告訴人:因為黃坤安在合約過期後第一天跟我說買方要約後天來看房,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而後我收到存證信函跟民事起訴狀就去地政局申請調解,黃坤安跟陳霈慈在地政局改說不看房就要買房,我就直接叫陳霈慈來買,陳霈慈說事情搞到這樣不想買並誣指我放鴿子三次,她等的好苦好冷。被告律師:你有發簡訊說不賣,要告就去告?告訴人:那是試探房仲誠信,因為先前鬧的不愉快,吳宗益說買方不可能加價,我有附上證據,簽委託前一定會多少先去了解房仲手法,只是不曉得為什麼起訴書裡沒有附上那些證據?刑事補充理由狀裡有再附上。被告律師:被告等人後來有沒有去看房子?告訴人:我不知道。法官:被告有何意見?吳宗益:我盡心完成委託,但告訴人約好看房子卻一再放鴿子,告訴人謊話連篇。黃坤安:房仲的本質是促進買賣成交,但告訴人不該不讓人看房放鴿子。陳霈慈:我想看房子但告訴人都不出面放鴿子,有一次還叫她去看隔壁的房子。法官:請被告提供實價登入,先前提供的資料證據力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