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ta577384 wrote:
當釘子戶也不錯幾億賣...(恕刪)


不少當事人都這麼想....
但...有很多!錢還沒到手就先吃花生米了!

亨亨 wrote:
不少當事人都這麼想....(恕刪)

想太多

那也有土地面積夠大

像六百坪以上甚至一千坪以上

像正義國宅那個幾百億的案子

一般的小案子 那來的花生米
都更很難啦
就讓他推案吧
你只要堅決不同意就好了

就算達到比例送件
政府也不敢來拆

這兩天不是才有兩件
比例都過了但動不了的丁子戶新聞
請那個推都更的

拿出銀彈向你發射
這樣我想你可以買到更好的
基本上如果不想馬上參加都更就慢慢看, 等著人家上門來談條件吧..
以小弟家之前的經驗來看, 33戶中只有2戶不同意, 最後都更也是辦不成..
目前還沒看到有硬拆不同意戶房子的前例, 所以到處都有釘子戶, 因為有暴利可圖, 一開口都上億的...

Garys wrote:
想太多那也有土地面積...(恕刪)


請你別漏掉我引言的
"前提條件" >開價幾億的釘子戶!
都更的事業計畫辦得成需要2/3以上的所有權人同意,同時達到3/4以上面積,才有機會辦得成。
但是不管人數,只要同意的所有權人擁有80%以上的面積,就可以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按你說的這個同意比例,建商大概都會採取各個擊破的方式爭取上述的2/3+3/4或80%門檻,這時候會出現一些"私約",就是可能會比更新事業完成後的比例分配還要好,所謂多給好處的檯面下約定。
當然也有的私約到後來發現比轉換比例還差的。
所以建議你評估看看,
最怕到時辦成了卻變成拒絕接觸只能分配比例的地主,至少權利變換選屋時也要挑一下。
不過都更很耗時間,不了了之的也不在少數,總之有空多關心一下進度內容比漠視來的好。
夜半沖涼
卡位 卡位 等高手解答

亨亨 wrote:
不少當事人都這麼想....(恕刪)
全台北市到目前為止只有兩件強制拆除都更的案子,基本上都更法是違憲的,管它什麼門檻,只要一戶不同意,是很難成案的,即便成案政府也沒膽強制拆除,只要你不簽,誰也動不了你,不過想要刁難的人最後通常是害人害己,因為都更後,舊房可以換新房,房子的價值可以大大的提昇,但都更不成,舊房就是舊房,再漲也有限。

住意,調解書如同判決書,任何調解都不要簽,除非與律師確認過。
根據社會新聞的報導
就真的要小心有不明人士來騷擾了
法律絕對不是保護守法的人
法律保護的是 有權有力的人
這些人想要查什麼人的資料都查得到
即使匿名檢舉 還是會被找上門
畢竟都更的利潤太大了 大到這些人很願意用違法不正當的手段也要達到都更的目的
不過即使利潤大 真的吃得到的 還是那些主導的人
其餘住戶 就只能撿點菜渣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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