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斡旋被退回,過一個半月後仲介又打來詢問


js1657216 wrote:
原來政府單位可以這麼...(恕刪)


可以阿

花三十元去地政調資料就有啦

所有權人

登記戶籍地址

不然您認為仲介怎麼開發客戶的

如果這個方式探詢不到屋主

仲介會去問里長、鄰長、左鄰右舍、管理員等等

有人知道"關於下斡旋金"之後物件還可以給其他買家帶看?還是該物件就封住收斡旋金洽談期間不可帶看?
20幾年前的大樓都蓋的比較鬆散,

過幾年又要變老舊的大樓了,

能避免盡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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