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怎麼會是代書責任? 你們買房要申請貸款的話 銀行應該會請你們列一個財產的清單阿
我記得這個是到戶政事務所拿身分證就可以申請
畢竟要跟銀行談貸款 給的%數也是得看你的財產清單吧.....

總之有解就好~ 不然這學費代價很高
菇涼這裡最涼

小華華0321 wrote:
.........
但是對於政府政策的草率制定實在不能苟同

奢侈稅是不論你賣房是否賺錢

若對不得已而必須賣房的窮苦之人

豈不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雖然我幸運逃過一劫

但還是感嘆啊...(恕刪)


窮苦之人要怎認定?

你家有貧戶證明? 非志願離職證明? 921地震受災戶? 納莉風災受災戶?

總要有證明才好打行政訴阿!

小華華0321 wrote:
各位大大幫幫忙啊我在...(恕刪)


沒辦法囉~~只好交了!!

小華華0321 wrote:
異鄉苦工大大謝謝您的...異鄉苦工大大
謝謝您的提議
不過公婆已經撇清了
他們說這是代書的責任
代書應該去查清楚
我老公名下有幾間房子啊
(恕刪)

不是代書的責任是你自己跟誰登記給你的責任(應該是家長早期買忘了)

各位大大

這個故事還沒結束

有下一章

原因是奢侈稅的規章太過簡要

文字解讀不一

目前有二種版本

沒有地上物

是土地之上沒有房子

還是地上的房子不是你的

目前問了二個國稅局單位

一是要繳稅

一是不要繳稅

明天還要再去查問清楚

保佑我吧
這就跟不會生還要怪厝邊同樣的道理
這事可以怪任何人,但怪到官逼民反,實在有欠公允
為了自身權益還是挺身去說明,最少你有公婆的稅金證明,我的經驗室:我有一地下車為與一個靈骨塔位,被稅捐單位查到認定我有兩筆房地產以上,所以我賣掉唯一的房子後要求我繳奢侈稅,但是我去說明與証明後就沒有再找我了....加油.
丁丁政府

只能說那些官員腦子都不知道裝啥

我猜

堆賽(台語
現在買房袋款首購~~也都要 財產清單~~
申請了就知道自已名下有那些不動產、那些動產了~~
怎麼會連這個也不知道~~幫不了你...
原文:
我在今年8月買賣房子
第一間持有的房子是一年半
因為換屋所需所以購置現在的房子
而將第一間房子賣掉
原本以為以屋換屋
且名下只有一屋
雖然在二年內處份
並無奢侈稅的問題

======================
購置現在的房子,所以你沒袋款嗎??
如果你要袋款~~不用去申請財產清單嗎??
如果都有的話,那應該是你自已的問題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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