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屋主要求拿走第一筆頭期款


5 10 15 wrote:
連頭款都沒拿一定不賣...(恕刪)


履約保證也只能擔保你買房的價金安全或防範假賣方拿了錢跑掉而已!

不然跟你收萬分之幾,還期待他幫你修漏水? 仲介喜歡用履約保證,通常都是因為服務費比較好收!

千萬不要被拿走~~
小弟之錢買房時是一月初~約不到一個月就過年
元旦隔天簽約~原本希望過年前能夠全部過戶完成
但是那時屋主說啥過年前不能搬家啥鬼的~就通融他們到元宵節
結果沒隔幾天前屋主又提出是否可否先拿第一筆匯款的錢過年用 (那時心想這人毛真多)

當時小弟堅持無法挪用~中央集保帳戶就是保障雙方~為啥要被挪用~萬一過戶過程出問題~錢又被拿走~怎麼辦
結果就是因為小弟堅持不能挪用~ 房子反而在過年前提前完成所有交屋程序
現在回想~前屋主真的很 (明明可以過年前搬~說這麼多理由~)

結果搬進去第一年~小弟很常收到前屋主一家老小被法院催繳的單子
心想這家人一定在外面亂搞~搞的在外面欠一屁股債

PS : 屋主兒子還是仲介咧...

小澍0617 wrote:
履約保證也只能擔保你...(恕刪)


還有保證拿的到仲介費(直接伸手進履保拿)

僅只於保障善良的買賣雙方履約 真的有糾紛履保是個屁 還是要走法律途徑 蒐尋看看就知道了

美其名罷了
如果是跟仲介買的話~~請不用擔心~~~~~~一般不熟或是沒把握的客戶仲介或代書一定不會同意部分款項先給屋主,如果仲介跟代書沒意見的話~~~就不用擔心~~因為一般代書跟仲介都比你擔心~~~所以不用怕~~~你這間房子是不是近幾年短期買賣過???如果是的話那屋主可能常常跟仲介配合所以安心啦~~~
賣方拿走10%應該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換個立場來想,賣方的權狀全部都交出去
但是手裡空空的,這樣公平嗎?
只是雙方在交款的部分,一定都要在有白紙黑字的地方註明
連交屋日期都要寫,延遲交屋怎麼算也要寫.
你已經簽約了,一切照合約走。合約有規定期款給付方式,有約定就照約定;沒約定簽約時給付第一期款,你可以反對。上面網友講的有些不盡合理,畢竟只有你們是當事人,唯一可以依據的是你的買賣合約,拿出來詳細閱讀一下吧!照理說有給你審閱期才簽約的,不太可能簽約當天才第一次看到合約。

通常簽約是要給付一期款項,後續期款要簽擔保本票,這很合理;但是詳細必須依據你們合意簽定的契約。

講集保帳戶的人不見得懂這些法律關係。

豆豆3108 wrote:所以你是律師嗎?...(恕刪)

🤡
帥氣豆湯
🤡
 
逼,豆豆兄
Earen wrote:
你已經簽約了,一切照...(恕刪)

所以你是律師嗎?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請問樓上文中多次提到之 "履保帳戶"&"履約保證"&"集保帳戶"三者名稱不同但實際所指是同一東西嗎??
另此帳戶一般是由谁去申請?買方or賣方or仲介?是去貸款銀行申請嗎??

如需動用此帳戶內之錢要何手續???

以上請版上大大協助解惑!謝謝!
那有那麼可怕~~匯到集保允許買方先支出10%~~這時代書會把賣方權狀拿到手~~~在一個月內完成過戶即可

權狀掛失重辦起碼要一個月~~~這在業內常常發生的

靜思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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