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kuo wrote:
台灣的都更對建商或住...(恕刪)
少算了都更獎勵、綠建築、公設獎勵、違建獎勵等等~
不過這些不容易用估的出來,
要看計畫~
還有都更本來就只是為了利益,
好的地段建商無所不用其極,
差的地段,你跟建商三七分它都不想理你,
現在多數決不違憲,
以後大家可以來比一坪塞幾個人頭~
goblinlord wrote:
你這是反諷吧
王家用自己的貪心來讓大家了解釘子戶的貪心?
老社區再拖上個三十年變危樓?到時再來談可能條件只會更差不會更好
slash.kuo wrote:
台灣的都更對建商或住戶已經無利可圖,注定之敗,所以政府目前推行[自主重建],為什麼呢?
我舉個例子來實際計算一下,
原本30年前地坪100坪蓋的雙併5樓公寓,共10戶,以前沒有建蔽率,假如扣掉兩成巷弄道路等,
拿80坪土地來蓋好了,雙併所以每戶有40坪實際坪數。
改建條件假設條件: 住宅區建蔽率 50%,容積率 300% (不算低吧!,還很多200%的地區勒)
100坪 * 300% 容積率 = 300坪
100坪 * 50% 建蔽率 = 50坪
300坪 / 50坪 = 6樓
300坪 / 10戶(我只算原來的10戶) = 30坪
改建後每戶只有權狀30坪含法定公設,室內坪數就更少了
1、100坪只是方便計算,通常都是一整排公寓一起改建,面積越大住戶也越多。
2、建商已經沒有任何多餘的房子可以賣了,沒利潤沒有建商會碰
3、住戶也不滿意重建後實際坪數少一半
不知道我有沒有計算錯誤? 怎麼坪數變這麼少啊???
locomo wrote:
64年建築法實施後,先有建蔽率
容積率是8x年開始實施管制
台灣的住宅土地分割的很怪,面前劃設騎樓地,基地深度很深
土地大多都是長條形...
都是前面合法,後面加蓋,三樓再蓋上四,五樓....
(五樓以上建物,需要地下室防空避難室...看有多少有做)
真的照法規來蓋,合法室內面積本來就只有建蔽率50~60%(住宅區),70~80%(商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