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erowind wrote:
陳小春先生覺得拍到車牌在找幾個人做假證就可以說這台車是他的,我不過說了他的水平很LOW外,就被判定挑釁加刪文,啊不曉得陳小春先生每每回覆文章皆帶著誤導、惡意攻擊仲介,算不算挑釁。
還是那句話,陳小春先生,不要再誤導別人的,不要你自己的水平LOW也要拉著別人跟你一起LOW。很不道德的...(恕刪)
誰都知道房仲的水平,所以...不用在設陷阱和製造狀況了啦,我知道你想什甚麼,另外我本來就跟房仲不同水平,我也不是房仲,不會去誤導別人,不要把我跟房仲混在一起。
房仲當久了都會有這種職業毛病,對不對?
說到作假證...,好像你先前的回文也有說我放買方鴿子是嗎?
當然我知道你現在會說:「我忘記了。」,對不對?
房仲最喜歡說屋主有說過什麼什麼的,對吧?
你的這些招數我都很清楚,換點別的吧,21世紀不動產南屯店都換新招了。
奇怪了,證人怎還沒出現呢?
由房仲親自來作證實在令人無法信服。
房仲哥你的買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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