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像是貪得無饜的奸商,把一顆原本賣20塊錢的肉丸,慢慢炒做,短短五年,把一顆小小肉丸賣到七八十塊....生意變差了,然後出來抗議,心理還盤算著以這種炒作的漲幅,一顆肉丸有機會賣到100塊錢,還希望大家搶著買!把消費者當笨蛋,是行不通的,就算大家都笨好了,當你口袋只剩下50塊,你也沒辦法買的起一顆80塊錢的肉丸吧!現在的房價就是這樣,你想買也買不起的!買的起的上班族大多是換屋的方式.單純要買一間雙北的房子,隨便喊都2000萬左右,光頭期款就要600萬,剩下1400萬,房貸分二十年,每個月本金加利息最少要準備七萬以上.(且這20年工作上都不能出差錯)怎麼....都不用水電瓦斯吃喝的生活費嗎?不要說生活費,要月薪超過7萬以上就不容易了,更何況要你每個月固定支出七萬塊錢.每個月存5萬,夠多吧!光頭期款就要存10年.600萬是十年前的房價,十年後只夠當買房的頭期款,大家想想看,會不會覺得太離譜了!因此台灣房價所得比全球最高也不足為奇了!然後在這種時候,還有人會要承接這樣的生意,先去洗把臉,腦袋清醒點,看看周遭親朋好友的薪水大多是多少,還買的起的有幾個,再來看看這種生意有沒有遠景吧!frontline wrote:活該!自食惡果不值得...(恕刪)
依照現在的網路發達,還需要房仲嗎?根本是房仲把一些可以自售的管道都封殺了賣家一po網,就被房仲電話打到爆個人認為房仲只需有帶看功能,看完買家滿意直接找屋主議價賣方只需付給房仲一個月幾千的帶看費至於保固直接找賣方反正房仲的保固常常看的到吃不到不過到口的利益要放掉還真難
andylong19810406 wrote:8月20日房仲大軍們...(恕刪) 大家還不是存著撿便宜的心態.說倒底還不是想要買便宜賺一手.不然政府就規定買房後30年內不准買賣,30年後賣出不得高於當初的買價,夫妻只能擁有一間房,未滿20歲不得購屋.反正買了也不能賣,房價自然跌.只是仲介很快就會淘汰光.
最好的辦法 就是大家拒買 拒看 不用多2-3年就崩一堆 然後重新洗牌 穩定價錢 大家也比較買得起那時候房仲 只要是現在很便宜 不買萬一以後漲起來怎麼辦而不是說 現在快買 以後還會漲漲漲 怎麼買怎麼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