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解答] 急問~~~土地分割遇到困難


anticipate06 wrote:
如果可以..你們出276萬以上..出價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價位..
因都是親人..佔用部份很好談..
沒必要雙方鬧的不愉快..
必竟是長輩留下來給子孫的..
是要讓你們享福..而不是希望你們吵架!...(恕刪)


看到這段後感觸很深
謝謝您的開導
會先跟堂哥們討論一下價格的部分

我想
過世的長輩們一定很不想看到我們為了錢的問題而親戚反目

再次謝謝您~~~
人善人欺,馬善人騎,主動你就輸一半了

這些堂兄弟有多久沒見過面了

不知你家經濟?,已經騎到頭上,還拜託對方打小力點,收集証據冷處理才是上上策

AshleyTasi wrote:
我家與親戚共同持有...(恕刪)


退一步海闊天空,在不影響自己住家使用現況下,
北側臨路面寬8m深25m或面寬10m深20m割給他們吧.
您好利用他們也好利用.
你跟你妹的,建議也分割清楚。不然幾十年後你子女跟你妹的子女,或許也會有類似問題。
大火快炒 wrote:
200平方公尺.....(恕刪)

我跟你說啦!! 你不要聽網路上這些人唬爛.挑唆.頭大的又不是他們....
為了爭產親人互砍,鬧出人命,老死不相往來.千百年來還少見嗎?????

因為再你爸那代.就已經有400平米200萬的成交價格了!! 那經過這麼多年...你覺得呢??你不會認為法官真傻吧?你不會認為你堂哥們都是呆子吧???
很可惜的!最有能力處理的是你爸爸!!可惜英年早逝....現在兒女都成人了!卻...唉!!能說什麼.....

你老爸當年為什麼要買下大伯和二伯的土地..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革命尚未成功!統一仍須努力啊....
你老爸留地給你們.不是為了讓你們親戚相殘的......不相信你去老爸靈前"筊杯".看有沒有杯....





所以,人客啊!!!...千萬不要留地給子孫!!! 子孫若不賢留地有何用???愛他反而害他,,,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因為再你爸那代.就已經有400平米200萬的成交價格了!! 那經過這麼多年...你覺得呢??你不會認為法官真傻吧?你不會認為你堂哥們都是呆子吧???


25年前,約是民國 79年

有記憶的就知道,這些年前後,正是上次房市的高點,2002年則是上一波房市的最低點

79、80年有買的都大賠,家族的長輩都在那時買的,房價之後都一去不覆返

家中長輩當時買了 1000萬,放了20多年,前幾年 800萬脫手,會賺?

所以 25年前在鄉下 400平方買 200萬,便宜嗎?

現在是這一波的高點,買了,不就又套牢了

大家都聰明,就樓主最笨?
大火快炒 wrote:
我跟你說啦!! 你不要聽網路上這些人唬爛.挑唆.頭大的又不是他們....
為了爭產親人互砍,鬧出人命,老死不相往來.千百年來還少見嗎?????
因為再你爸那代.就已經有400平米200萬的成交價格了!! 那經過這麼多年...你覺得呢??你不會認為法官真傻吧?你不會認為你堂哥們都是呆子吧???
很可惜的!最有能力處理的是你爸爸!!可惜英年早逝....現在兒女都成人了!卻...唉!!能說什麼.....
你老爸當年為什麼要買下大伯和二伯的土地..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革命尚未成功!統一仍須努力啊....
你老爸留地給你們.不是為了讓你們親戚相殘的......不相信你去老爸靈前"筊杯".看有沒有杯....
所以,人客啊!!!...千萬不要留地給子孫!!! 子孫若不賢留地有何用???愛他反而害他,,,



謝謝您的兩篇回覆
只是我看不太懂您想表達的是?

第一
實價登錄網查到的資料 這兩年來
附近的建地 有幾筆出售紀錄
最高一坪賣4.6萬
再來是4.1萬(含一棟3X年歷史的一樓半建物)
第三高是3.9萬
最低的是8000元 (這個可能是帶有贈與性質的吧?)

大伯家200平方公尺換算後約60坪
60*4.6=276萬
但是堂哥們開價600萬要我家買下
我是覺得高出市價太多太多

但您的語氣好像變成我要佔他們便宜的樣子...?????

第二
我原本只想用分割的方式
各拿各的土地
只是希望能依使用現狀分割
才上來問問大家意見
怎會被您批評成兒女不成才 子孫不賢...?????
有點無言啊
給樓主:

你在意的那篇,好像有點反諷的味道。你就看看就好了。

如果方便的話,就請樓主更新後續的協調進展。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

來取暖自然會有人來打臉,看開就好


最好就是 4*50 分割

次好就是 對方持分一半路面 47*3,後方剩3*20

對方逼你拆屋,你就逼他們持分道路,他們真要你拆(撕破臉了),且不要道路通行權,

記得留下對方持份就是後面20*10,且不要道路通行權的書面資料。這樣他們這塊地就真的賣不掉了

最後當有一天,有建商找你合建時,再一次將地賣掉。

最差則是維持現狀(後患要窮)


你就開這三個選項給對方選(在你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如果資金足,對方講理,當然可以將200平方買下)

不然就是拖~~拖個幾年房市下滑,再來談(談也不用和三個談,只要和一個談好,另外兩個就gg ,因為持分太少

你以後要和建商改鍵,什麼的,完全可以不用理他們


你也可以和ABC個別說:如果想賣,歡迎和我談,我很願意維持阿公留下的這塊土地的完整


因為共有的地,你們兄妹和 abc 都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他們要賣給外人)

而你永遠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缺錢想賣地

※這地價稅,我猜你們也沒申請分單繳納,記得申請分單繳納,還要將以前幫他們代繳的算出來(剛好開調討會時,和他們討,這也是張討價還價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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