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父母過世,她的兄弟卻不讓老婆繼承財產怎麼辦?


冰淇淋賣十年 wrote:
我坦白說 你老婆 ...(恕刪)


你憑什麼用你的狀況去要求別人,你父母生病的時候,你姐妹沒負擔醫藥費,不代表別人沒有啊
新與舊時代思想的衝擊
現實生活與法律的矛盾

這戲一定精彩~

meme貓 wrote:
如題的事情越來越多...(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法律也只是規定個基本的權利義務

也有不肖子女憑著法律的保障硬要分家產
甚至想要拿大份的情況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冰淇淋賣十年 wrote:
我坦白說 你老婆 憑甚麼資格去繼承財產呢

女兒嫁出去了 還要回來吵要分財產 真是聽得很多 也代表沒那種格調 希望版主是問問而已

法律規定 就是膝下兒女都是可以分的 沒有錯 依照習俗通常女兒會放棄 我家大姊二姊也是

不然你要分的話 當初老爸醫藥費 怎麼不均分 就是因為我沒有跟他們拿

老爸過世時候 請他們簽寫放棄證明 過程展現家裡和諧 幾乎都沒有人有不同聲音

希望你老婆 也別去爭了 雖然當時我老爸沒啥財產 所以我做兒子的 也不從跟姐姐那邊拿錢 只希望當時常回來看我老爸

給您參考

真可憐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意見觀點看法不盡相同,那麼就打官司吧

啥還會笑其他人的,我覺得真是不可思議耶 都什麼時代了…

照不照顧應該是要發自內心的吧 跟遺產扯一起我是能瞭解,但是難不成是為了遺產而照顧嗎 不然該分的就分出去吧 法律原來就是那麼訂的,有遺囑也無法改變能拿到的那一份

meme貓 wrote:
如題的事情越來越多
做女兒的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法律規定細節不多說,
下面的方法可以保護做女兒的不再被委屈。

1.不動產部分,房屋土地
如果兄弟在繼承協商時,要女兒放棄繼承,或以不合理的比例要求。先不要在繼承協議上蓋章。(沒遺囑時就會要求協商,有遺囑時要
要爭特留分,不在這個討論中)
在遺產稅繳完之後,如果拿不到完稅證明正本。可以自己到稅務機關以繼承人身分請領副本。副本怎麼申請?自己去問。
拿到副本之後,到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繼承,就說辦理"公同共有"繼承。你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
你所申請的部分就會變成公同共有。地政事務所會發給每個繼承人每人一分之一的權狀。
如果有很多筆土地房屋,你可以選擇你要的部分辦理公同共有。

注意。公同共有之後,你並無法馬上獲得實質的利益。但是對這個標的物你可以確認你的利益不會被別人侵害。也就是在之後的分配
協商中你不會處於挨打的局面。

2.銀行存款
先到國稅局以繼承人身分申請死者財產清冊。清冊上有列出銀行利息支付紀錄(表示在那家銀行有存款)如果有股票利息也看得到。
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籍戶籍謄本,證明人死了。拿這份證明到各銀行告知此人已死亡的訊息。所有銀行存款就會被凍結,有印章存摺
也領不出錢。如果死亡後有人先拿存摺去偷領錢,以後可以到地檢署控告領取人業務侵占。
不要聽甚麼婆家的事不要管的廢話。自己的老婆受委屈你都無法保護她,難道你娶老婆只是要繁殖而已?
每個人都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你要捍衛自己的權利不受侵害。


做女兒的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很簡單阿, 長輩健在的時後就要極力爭取撫養照顧的權力..
這樣還怕自己的爸/媽不會留一份給你嗎?

如果是: 長輩健在--> 我是嫁出去的女兒.家裡的是我不管
長輩往生--> 我是合法繼承人
那就難看了.

meme貓 wrote:
如題的事情越來越多...(恕刪)


除了依法行事外
主要考慮
兄弟姊妹狀況(每個人的 個性 脾氣 財力)自己最了解!

以免爭產.反目成仇!!
上社會版
或上醫院
更倒楣上殯儀館!

這問題還是問法律專家比較好,
在01發問,並不見得是正確答案

不過,就我記憶
男女的繼承權是一樣的,
非傳統觀念中,嫁出去的不行分
不過,彼此一家人, 能坐下談還是和平解決吧
為了錢,對簿公堂
以後肯定不相往來,何苦呢!

飛翔在思源亞口 wrote:
你可以參考今日版上和...(恕刪)

中國人

情 理 法

情是排在第一位
傳統觀念 就是為祖先牌位供奉在世奉養的關係 財產都是男丁在處理
大大已經分析過了 不再贅述

會有這種問題的 都是財產一卡車才會發生
哀 人在天堂 錢在銀行 為了錢 子女不合 鬧到不相往來的
還不如什麼都沒有留下的來得強


啊 認真了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難道沒看過兒子不管父母分遺產時卻主張女兒不能分的人嗎

有權力就不要放棄....法律保障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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