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 Le wrote:
公公也很清楚自己的狀況…想把房子留給獨子我老公
老人家不太懂用哪種方式對我們比較好...(恕刪)


低於行情賣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好像有保留份

Yaude Huang wrote:
剛爬文獨子是只有一...剛爬文
獨子是只有一個兒子,可能有姊妹
獨生子是唯一的小孩,沒有姊妹

不過不管哪一種
如果兄弟姊妹平常為人很信得過
到時候分割依父親遺願的話 也很好處理

如果有人可能會跳出來爭產,說要均分
那就立遺囑就好了(恕刪)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很簡單樓主妹妹 你公公想給你獨子先生 保證還有大姑小姑 才會來此發文 (不好意思 人非聖賢 黑面學直覺判定)不然 獨生子的話 有啥好問的 你的問句就不會如此了 看看 標題文字 就很清楚

若是如此還有大小姑 建議你 不關你的事情 是你夫家的事 為了一間房子 跑來發文 卻傷了人家(丈夫兄弟姊妹情)
哀~
子女均分遺產權利相同, 除非女兒自願簽放棄繼承同意書; 否則, 即使有遺囑不分女兒, 女兒還是可以要求遺產中特留分部分.

特留分之比例
1. 配偶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2.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3. 父母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4.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5. 祖父母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bigg58 wrote:
很簡單樓主妹妹 ...(恕刪)

Yaude Huang wrote:
賣賣的話 現在就要...(恕刪)


觀念不正確,繼承來的房子,假設公公是在104/12/31前取得,那你先生以後出售此屋,就是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土地不用課稅,只有房屋的部分要繳所得稅。

同樣建議多詢問地政士,好好規劃!
通常過給子女 會利用每年固定免稅額
像是把一百萬給子女 等到湊個5,6 年
再用他名字下的錢 以低於市價跟自己買房子(好像要高於公告市價)
這樣子應該是最省的吧

ryu1228 wrote:
“買賣”最省喔!...(恕刪)


搞清楚再給主意吧,買賣不划算吧....
感覺亂教會害人的.........
專業!
除非房屋所有人公公用一生一次的10%優惠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916/2508429
不然老房子土增稅可能高達七八十萬喔!

imgost wrote:
買賣,會計算原所有...(恕刪)

Angela Le wrote:
公公罹癌醫生說日子...(恕刪)


繼承首選.
但要確認獨子?還是另有獨女?
因為獨女也有繼承權.
婆婆?
簡單說女方都要放棄繼承,這樣獨子才能完全繼承.

JuliusCeasar wrote:
日子不多…如果醫生這麼說,大概不會超過兩年…
如果房子是想長期持有,就用繼承吧…到時候記得在免稅額度內,把繼承房地的價值拉高。(恕刪)

人還在可以選擇贈與..土地跟建物可以各別辦理..如果怕稅金問題也可以預立遺囑等公公往生後採繼承方式..記得是採公告地價計算大概不超過1000萬都不用繳到稅金..至於是否還有其他財產會影響到遺產稅就要自己去算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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