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成數若不夠。仲介會退款嗎

在社會上行走。有理法律上站的住腳。才敢大聲
違約 違法。被罰錢剛好而已。這已不在話下

現在討論的是。合約 法條是否能兼顧買賣雙方權益。和 內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樓下請繼續




blockquote>elvisjulia wrote:
為何千錯萬錯都是別人...(恕刪)
modav24 wrote:
其實這實務上常遇到

比如夜市攤販。雖然日進斗金。但在銀行認定上他是無收入的。因沒扣繳憑單

或是特舒行業。 他收入支出皆現金。銀行認定上
無收入

那這些人怎買房呢?(恕刪)


我就算這一類的人

很簡單..因為銀行的進出帳記錄可以當收入證明

很簡單..真的

畢竟你說你日進斗金

旦如果你一塊錢都沒存就花掉了..那有的屁用

所以總是要有個證明

銀行會接受你在銀行帳戶上的進出款證明

只要你定時有存款的進出帳證明

那這筆費用就可以當成你的收入證明

進而去推算你的還款能力

而決定你能貸款的金額上限是多少
1. 仲介為什麼要負責買方跟銀行貸款的部分?
2. 就看合約有說如果貸款沒貸成還斡旋金的話,是可以不還
modav24 wrote:
感謝建議


modav24 wrote:
感謝建議不過這裡有一(恕刪)


說仲介沒有能力是蠻扯的...
因為是買家跟銀行貸款帶不過...
怎麼會牽拖到仲介呢!?
modav24 wrote:
在社會上行走。有理法律上站的住腳。才敢大聲
違約 違法。被罰錢剛好而已。這已不在話下

現在討論的是。合約 法條是否能兼顧買賣雙方權益。和 內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樓下請繼續
(恕刪)


你在這討論追求的並不是什麼兼顧買賣雙方權益

而是單純的追求買方的權益而已

賣方的權益不在你這一個討論之中

不信你回頭看你自己的發言

現實上你想在買賣合約書上寫上那條

有些就直接88..不賣你了

因為那條的可變數太高

光突然不想買

我把自己的資料弄差一點

銀行很容易就成數不足了

因為二手屋要貸8成本來就是要信用比較高分的人才有辦法

他已經是偏高的貸款成數了
房屋可貸成數隨不同狀況跟銀行有不同的解讀

若在房屋成交合約上沒額外註明貸款狀況

買家的義務需負擔買屋款項

確實會被認定買方未履行購買義務而沒收斡旋金

依照合約甚至有相應額外賠償責任
modav24 wrote:
感謝建議不過這裡有一(恕刪)
可以將這點寫入合約中,明定貸款不成交易終止無息退訂(如果賣方也同意)。買方不能用“覺得”來評估貸款成數,座落地段與自身價值才是銀行的估價重點,這點跟仲介完全沒關係喔!不能怪仲介,況且仲介怎麼會幫你殺價?『佣金取決於成交價』你應該就有所體悟了。至於第3間貸款只有五成這不太能一概而論,銀行要評估購屋者的條件為何?
了解。 實際遇到是如此沒錯
所以有可能先送件 看銀行能貸多少。然後買賣雙方再簽約?如此可避掉很多爭議。(簽約金不被沒收) 對嗎


黑羽斷翼 wrote:


你在這討論追求的...(恕刪)
我自己的認知
1.斡旋金 簽訂的時候 是未談到會退
但你是因談妥後,付不出款項(銀行貸款)而解約
已造成違約。 沒審麼好講的
2.銀行回考量你購買三間房,皆有貸款的情況下,還款能力,剛好在打房的鋒頭上。貸三成也正常
3.你如果貸款找台肥貸,應該可以貸到20成都不無可能
結論 找錯銀行。
買方很想買那是買方的事,銀行能貸多少錢這是事實,在買房前都可以問的,如今貸不到自備款又不足是誰的問題,如果你是賣方會覺得貸不出來是你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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