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charlin wrote:租屋者未必是經濟能力(恕刪) 租屋與購屋本來就只是一種選擇但卻有人為了自己的選擇錯誤要政府來買單都是有購買能力的人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不也是很正常嗎資產隨者通貨膨脹增值 不也是理所當然!今天覺得漲太快 可還是有人購買力強而來買單
租房也沒有不好要抑制炒房也簡單法令對房東越嚴苛麻煩越好讓房東覺得:錢壓在那裡麻煩一堆稅金也重自然現金就會流去別的管道只是我身邊有不少上輩留下的房產信義區都是稻田的年代就默默買的年代囤的後代 被迫 真無奈的要幫父母管理收租這種無奈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我覺得租屋對房東跟租客是雙贏局面,房東可以獲利投資,租客可以省錢去投資獲利更高的市場,機動性又高隨時可換地方住,不會被綁住。租房買房各有利弊,可評估自身理財風格還有是不是決定長住,或是家中是否有房屋可繼承,可繼承就建議租屋存股,累積退休時的現金流,畢竟房屋老了不好變現,只剩租屋價值。
德國的住房自有率只有四成新加坡八成人口住在政府規劃的公共組屋韓國也有長租法案。台灣則是既沒有長租政策合宜宅也讓人詬病,哪個政黨上台都在掉漆。租屋目前在台灣還是很沒保障的政府若要認真打房,先做好租屋契約的規畫,讓租屋真正成為購屋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