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招沒用啦,是禍遺子孫的作法,以前有人用過了,應該分幾個面向看。1)銀行貸款是對土地和房子進行抵押,你就算持有人移轉過戶,銀行也是可以進行保全債權而申請拍賣,因為抵押物件是寫土地和房子,只是到時候會變第三人佔有不點交而已,而你爸沒還完的錢,會有債權憑權,若孩子們繼承,就有幫忙還錢的壓力了2)貸款和持有人權利是可以分開移轉的,但你爸死前2年的全部財產移轉,皆會在日後被國稅局一一拿出來檢視,是可以追繳稅金的。3)這種作法,有惡意脫產的意念,就算其它子孫全部拋棄繼承,小心被銀行告上法院,沒還完的錢一樣日後被追錢,若敗訴不繳錢,一樣你們的財產就會被假扣押再查封而拍賣。勸你還是跟長輩講清楚,還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以免害到後代子孫。若不懂這些專業的事如何處理比較好,找律師和代書會有解。
大哥信用不好---> 借父親的名字買房借房貸---> 推測是大哥繳貸款房子轉移大哥女兒---> 視為贈與,要繳贈與稅 (免稅額220萬,超過部分課稅)如未達兩年父親過世---> 房子視為遺產,房貸視為債務 ----> 遺產繼承 ---> 房子、遺產需協議持分 (有特留份問題),債務 (房貸) 繼承 ---> 如大哥女兒未繳房貸 ---> 銀行法拍房子,不足額部分追討繼承人 (兄弟姊妹,如未辦理債務繼承,銀行不一定會平均追討,可能會由最易取得或追討對象追討全部債務)如超過兩年父親才過世---> 房子算大哥女兒的,非遺產,但房貸算父親的債務 ---> 如大哥女兒未繳房貸 ---> 銀行法拍房子,不足額部分同樣追討繼承人 (兄弟姊妹)版主如果想免除該房貸並繼承父親其餘遺產,可以請父親預立遺囑,限定房子繼承權,預防贈與未達兩年,遺產分配問題,安大哥女兒的心。另外要請大哥女兒在辦理房子過戶登記後,要向貸款銀行辦理變更貸款人,但這有難度,因要符合繼承、離婚或買賣過戶三大要件。另一個轉移債權方式是借新還舊,就是請大哥女兒借新的貸款,把父親名下房貸還清,這樣債權就能轉移至大哥女兒名下,而不會影響其他人。總之,銀行一定會追討債權,只能由縮限債務範圍下手...
看到這篇突然有點感慨前幾年父親過世也是為了繼承問題弄得昏頭轉向常常是這個單位踢過去那個單位非得跑好幾個不同單位才能處理完後事,曠日費時生老病死人人都會遇到在學校最少有12年的時間而我們受到面對這種事情的教育居然如此的貧乏
只是個過程 wrote:我預計本事件, 會在(恕刪) 王永慶就很有機會!還是要看他家的資產有多少…但是大哥的想法是對的!現在不過戶回來給他女兒,以後變遺產要拿出來大家平分!你的想法也對的,房子你的拿回去,債務也一併帶走,不要留下來變負遺產!至於贈與 每年有200萬的免稅房子是用 「公告價」做認列,贈與稅是10%可以房屋跟土地分開贈與。狠一點就 持分再贈與總之 這些動作 只要你爸過世前2年做完就好,因為你爸萬一死後,2年內的財產轉移 都視為遺產稅!但遺產稅 又有免稅額 我記得是1300萬看看房子的價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