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va01 wrote:有二間三合院。都沒去住。從我爸到我。每年都要繳稅。 到我就要繳3000多了看權狀都是1/5 的權利。現在住的都不是認識的親戚。隔很多層了。我又不能不繳稅。 會罰款。不認識的親戚可以一直住爽。不用繳稅。該如何處理啊。 都40多年了。 唉。 應該問你自己想如何處理1.繼續繳你的稅金2.賣掉換錢3.收租金除了1之外都要翻臉所以你想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