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an88 wrote:
以前當房東隨便貼張紙...(恕刪)
法律只保障租客,不保障房東
難怪養出一堆怪咖租客
不要怪房租貴,風險那麼高當然要加租
buddy0328 wrote:
以前租在近林森北路小套房
鄰居房客半夜嬉鬧,當時年輕不懂事還去敲門要他們安靜一點
大概十幾個人圍在床邊,應該是吸毒吧,臉色都怪怪的
然後房客常常在換人,有消失幾個月不見蛋的
家當都被房東搬出來丟在公共區域,各把個月沒人處理
後來換工作要搬家了,房東以為我住不習慣要幫我換大房間
知道我是換工作的關係,嘆了一口氣說:像你這種準時交租的好房客不多了!
房東真是難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