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名下沒房, 也沒有繼...(恕刪) 這我才想起來. 阿登在01不就跟風嘲笑名下沒房的幾個領頭人物之一最常嘴的就是房東吃著火鍋唱著歌收割房客. 還順便收了門徒等到潮水退去.結果是阿登名下是無房一族. 現居三重某超破爛陰暗潮濕市場巷弄裡住那裡唯一好處就是出去就有知名魯肉飯吃而已. 人不可能天天吃魯肉飯吧?馬的. 01都是這種在帶風向.
Chill 西郎 ~ ~ ~ 連叢林法則是什麼意思都搞不懂,也在跟人嘴房地產?!竟然把叢林法則解釋成【房地產比一隻雞還不值錢】?那麼買不起的窮人,還不趕快送回老家吃自己,養養豬餵餵雞鴨鵝,返鄉務農發大財。↓
與家人共有房屋確實是個常見但又很複雜的問題,尤其在繼承或贈與後。我做房仲這麼久,遇過不少案例,很多時候不是單純的錢的問題,還夾雜著親情和家族關係。樓主遇到的狀況,說白了就是產權共有的麻煩。如果大家意見不一致,要處理買賣、出租甚至都更都會卡住。建議還是先跟家人好好溝通,看看有沒有一個大家都相對能接受的方案。如果真的談不攏,透過法律途徑協商也是一種方式,但那通常是最後一步。提早釐清權責,對每個人都比較好,畢竟房產價值高,容易影響家庭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