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CHAELCUB81 wrote:
由於他每個月賺的錢,大部份要用來還房貸,在有小孩之後,家庭花費更高,他賺到的錢跟本不夠覆蓋房貸及保姆費及其他家庭開支等所有開銷,需要回到職場工作的老婆也需拿出薪資,共同負擔家庭開銷!
如此一來,老婆那裏能存的錢或能支配的錢變少了,老婆心情不好了,開始鬧離婚,說這不是她想要的婚姻生活,鬧了一段時間,最終還是離婚了!
她不要小孩,小孩歸他,他一個人的收入,根本不足以繳房貸及保姆費,最終他選擇了把房子賣掉,但一個男人要上班又要顧一個小嬰兒,日子過得很狼狽!
要告訴你的是:
在台灣一個很節儉的男生,在單身時如果有心存錢是很容易存到錢的,但進入談戀愛、成家階段,甚至有小孩之後,能存到錢通常是變少,甚至是根本存不到錢!
一個目前月薪八萬年薪約120萬的單身年輕人(剛開始薪資應該沒那麼高),存個八年、十年左右,要存到五佰萬是有可能的(錢會生錢),繳每個月六萬五千的房貸,也可能繳的起,但不談戀愛嗎?不成家嗎?不生小孩嗎?
...(恕刪)
我就是你說的那種情況。
有房、有小孩、請保母,但不需要養一個不願意一起承擔責任的另一半。
問題從來不是「成家就一定存不到錢」,
而是每一個選擇都想要,卻不願意承擔後果。
房子、保母、配偶、生活品質,都要錢,
錢不夠就不可能全部同時成立。
錢不夠的時候,本來就該做取捨,而不是把所有選擇都怪到「人生階段」。
保母請不起可以自己顧,房貸撐不住可以賣房改租,這些都是理性的財務決策。
如果那個人選擇離婚、不要小孩,那依法本來就該負擔孩子的生活費,而不是拍拍屁股走人,然後把後果全部丟給另一個人。
單親帶小孩在台灣反而有政策與社會住宅的優先順位,真的走到那一步,也不是沒有退路。
最後一件事很現實:
錢不是靠抱怨人生階段省出來的,是靠選擇與收入結構賺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