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的一個問題,
雙逃生梯, 不能立法設在戶外嗎?
雙逃生梯法規為何一定規定要設計在建築內去佔公設?

如果我是建商, 我一定想辨法找到制定法規的人,
然後你知道的.......
無敵娘娘槍
其實是可以設室外的,只是高層建築比大家想的更複雜,例如風壓,排煙,結構維護管理;而且現在很多就是戶外安全梯,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而已,例如如果你家大樓的樓梯間,每層都有窗戶,卻都不裝玻璃,大概就是
無敵娘娘槍
基本上這些避難設備空間是不計入建築面積和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
滿好奇討論公設比的理由是什麼?

大樓本來就有自己私有部分 跟公共部分,怎麼可能只蓋私有部分賣我們,但沒有公有部分來樓梯電梯公共空間

怎麼可能有這種房子 大家用飛的上下樓嗎

像別樓的逃生梯為什麼要在室內,但如果在室外,就會超出地界

要逃生梯在地界內,那種總體建築就會縮小,不管怎樣還是要付一樣的成本
公設比高,可以多使用公設啊,
能在大廳吹冷氣,就不回自家。
台灣需要有魄力的人來改善這個問題
tuan88 wrote:
台灣比較糟糕的就是以...(恕刪)

除了公設外,高雄厝陽台/雨遮、室內柱、車位都是有可能灌大量坪數的,
還要考慮室內坪效及動線利用率
tuan88 wrote:
公設比為什麼這麼高?


所以

改成實坪制

單價還是會一樣嗎????

*采昕*
可以直接用實坪計價,總價扣掉公設,直接除以坪數就是了。
口渴的魚 wrote:

台灣需要有魄力的人來改善這個問題

...(恕刪)


有魄力的人還沒出來選就會被搞死囉

這個動到太多人的利益了⋯⋯
tuan88 wrote:
台灣比較糟糕的就是以前有個爛規定
就是6樓以上要設置電梯
造成了一大堆蓋5層樓沒電梯的老公寓

年輕人,爬到四樓喊沒力,五樓還可以撐一下

所以6樓一定要電梯,不然根本沒人想買
以一整棟樓來說,能住人的叫做住宅,不能住人的叫做公設,本來就會有所謂的不能住人的百分比

如果不能住人的公設是一家獨立的公司,每一戶都是當然的股東,那麼應該是所有的住戶,不分屋內大小,一戶一股,而不是用百分比的方式,要求屋內較大的,相對持有更多的公設

不要有大屋子就一定住比較多人的迷思,真正的有錢人,反而想要少少的人住大屋子,他所用到的公設,其實比住多人的小屋子少

雙面浪人 wrote:
公設比高是因為建商為了利益,曲解的政府的規定

問過房地產老前輩,每一戶的公設採用百分比的方式持分,確實是跟銷售百分比有關係,純粹是建商的利益考量
tuan88 wrote:
大陽台...(恕刪)



大陽台真好,
現在一堆拉基建案沒陽台,或小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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