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 3萬房仲 820上街頭

仲介人數確實不少

BUT他們不是基層喔

他們賺錢很容易的

因為賣不掉加價賣

富有族 wrote:
仲介人數確實不少BU...(恕刪)


他們怎會賣不掉,自住沒差! 怎會賣不掉??? 真的很難理解房仲的邏輯!
看到房仲假裝對房地產很專業的樣子真是令人覺得噁心,社會觀感如此負面的行業竟然還敢遊行,真的是馬不知臉長,但房仲只要在法院勝訴撈到錢就好了,是不會管社會如何評價啦,辦冒泡慶功宴在被害人面前大吃大喝比較爽,最好是被害人含冤自殺,晚上會睡的更安穩。
房仲敢這樣囂張的原因就是深知法官不懂房仲處理房屋買賣的流程,而房仲的口風都很緊,屋主被搞了到處問不到房仲骯髒的手法,要如何蒐集證據?
當然房仲是絕對不會洩漏關鍵證人買方的任何資訊,只有出庭作證時才會知道一點點皮毛。
不曉得有多少被害人接過房仲的無聲電話?


陳小春2525 wrote:
看到房仲假裝對房地產...(恕刪)


無聊
一堆人根本不懂他們此次遊行的真正原因在哪
就在這邊一直罵人家酸人家
只能說這次遊行
是特定的仲介業才會去的
並不是真的所有仲介業都會去
果然是個爛地方

08594088 wrote:
無聊
一堆人根本不懂他們此次遊行的真正原因在哪
就在這邊一直罵人家酸人家
只能說這次遊行
是特定的仲介業才會去的
並不是真的所有仲介業都會去


所以閣下很懂此次遊行的真正原因?

願聞其詳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冷靜點 wrote:
所以閣下很懂此次遊行...(恕刪)


房仲不會說真正的目的,就由我來說吧。
目前看到大街小巷滿是店面的房仲為何會怕二類謄本新制?難道會主動走進房仲店頭的客戶少得可憐?
事實上真的是這樣,畢竟買賣房屋是大事,會走進店頭的通常是攜家帶眷,在一旁有人提醒的情況下,房仲要設局讓委託人受害非常困難,當然01上跟錢過不去的神人例外。

但今天如果房仲可以主動出擊那就又不一樣了,房仲可以先摸清楚屋主的底細,而後2人一組配合演戲,等屋主落單時再過去以話術騙取委託,要撈錢就容易許多了。
未來房仲將調不出屋主資料,空有行騙天下的話術,但要對誰施弄呢?去看看司法院的判決,會被告的委託人幾乎都沒有證人。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不會說真正的目的...(恕刪)


針對那些小不動產公司 個人不動產 小仲介公司

他們最害怕 皮皮挫...

綠牌 黃牌 大公司早就花大錢建置資料庫

所以不怕

剛好趁這機會淘汰掉小公司 邊緣化小不動產

小品牌不動產 幾乎都是加盟店 出怪招的仲介也最多

剛好先淘汰掉一波妖魔鬼怪



沒戲了
二類謄本新制達共識 房仲820遊行取消
【經濟日報╱記者郭及天╱即時報導】

2014.08.18 07:48 pm


原訂20日上街頭遊行抗議第二類謄本新制的房仲業者,今天房仲公會與內政部達成共識,第二類謄本初步決議將揭露所有權人地址,姓名則僅揭露姓氏、隱匿名字,而房仲公會發動3萬人遊行的活動也因此取消。

9月15日將上路的二類謄本新制,因隱匿部分所有權人個資,造成不少房仲業者增加執業的難度而反彈,不少大型房仲都提前大量下載謄本,建立資料庫因應。近日不動產仲介公會與內政部不斷協商二類謄本新制的揭露範圍,終獲內政部善意回應。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表示,這是政府、人民、與房仲業者三贏的局面。不動產交易安全重要性應不下於個資保護,目前國內二類謄本已隱匿屋主的身份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姓名也不會完全揭露,在全球各國已經算個資保護作完善的國家。

林正雄表示,全國2000萬筆土地與700萬棟建物,需要保有完整地址以便公文書信通知,二類謄本新制基於個資法,將隱匿不動產所有權人的部分地址與姓名,與土地法中不動產的「公示原則」精神違背,會影響不動產交易安全,也造成社會大眾權益受損害,例如地主想要整併鄰地或道路經過地主土地,如果沒有委託或訴訟關係,難以找到地主,也會大幅辦理都更或重劃的難度。

【2014/08/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Halleystar wrote:
沒戲了二類謄本新制達...(恕刪)


官呀~~ 兩個口!

有利益利害關係就直接妥協了!!
可憐的老百姓 只能任財團逼迫愚弄
完全沒隱私安全可言!!

可笑的馬桶政府!!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被取消了...

已經沒戲唱了

唬 濫 最 可 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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