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族 wrote:小春大期待整理更新...(恕刪) 感謝。此次為2015年6月29日開庭內容:法官:上訴要旨及理由?被告等人均稱否認犯罪。法官:對證人以及檢察官歷次所提之證據資料是否有意見?被告律師:同意有證據能力,不用再傳證人來作證。法官:有無其他證據提出或請求調查?被告律師:希望能勘驗吳宗益自白光碟。法官:待證事實是否為吳宗益受誘導訊問的事情?被告律師:是的。公訴檢察官:沒有意見。沒有證據請求調查。
富有族 wrote:春哥請問是否有更新版?...(恕刪) 下一次開庭是10月20號,是附帶民事,21世紀總部推說他們只是單純的出租招牌,無權監督加盟店,加盟店要幹訴訟詐欺不關他們的事。房仲對於刑事的待證事實是吳宗益被檢察官誘導,有開庭我再將房仲的驚人之語PO上來。非常感謝富有族大大以及樓上的各位大大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