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真想給一直『盲目』開火的網友大力按一個『讚』!

大家真的這麼容易被『文字』操弄嗎?

看文章都習慣只看『標題』,然後就盲目的跟著起舞....

還是因為看到可以罵,就趕快插一腳,跟著趕流行?

都已經這麼多人善意提醒大家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但還是黑槍四起....

真是好笑的01網民...
即使事件該告的是仲介/前屋主
即使原告已經從停車位拿到購屋的優惠等
但只要這件事鬧大再鬧大而上了媒體
綠黨就會下令....
為了黨的面子
你....這位議員
趕快把停車位無條件還給人家
媒體能早一天熄火是一天
別給黨又再搞臭一次
聽到沒有??(而且才百來萬.......對議員都小錢而已,何苦咧)
一看到前面一面倒樓主贏,看到後面判決書,只能說樓主!再見了可魯~

大家我錯,下次一定要看完回文
標題殺人喔!!!

110樓的判決書(445樓有全文)跟你說的天差地遠的

你跟那你口中的議員,根本是一樣的惡劣!

浪費大家的時間!!!林小姐!!!!!
耐性看到此,終於瞭解"迫不及待"的真實意義。
有判決書,不看;眾多善心人士好心提醒"案情已逆轉",不甩。
被張議員告毀謗後,再到01來取暖吧!!
racingshop wrote:
即使事件該告的是仲介/前屋主
即使原告已經從停車位拿到購屋的優惠等
但只要這件事鬧大再鬧大而上了媒體
綠黨就會下令....
為了黨的面子
你....這位議員
趕快把停車位無條件還給人家
媒體能早一天熄火是一天
別給黨又再搞臭一次
聽到沒有??(而且才百來萬.......對議員都小錢而已,何苦咧)(恕刪)

無言....
綠黨:你在叫我嗎?
一堆人是怎樣啊~!?
單方面看樓主的文章就直接回文喔!?
不看看有熱心網友提供的判決書再來說嗎!?
小心議員告你們這些無知小民毀謗喔~

我只能說~媒體的力量真是可怕~往往都只看一面之詞就下定論
佔位
此事不單純啊

感覺張議員在法律面真的站得住腳
只是現實上的嘴臉那是另一回事啦!
http://twitter.com/smallufo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我...(恕刪)


我要等著看新聞了!!
太過份...
flyelfchu wrote:
都已經這麼多人善意提醒大家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但還是黑槍四起....
真是好笑的01網民......(恕刪)

請2樓幫忙更新判決書相關訊息就好了...

不爬文就發表的人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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