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_vaio wrote:小春哥,我很想去看看這些人的嘴臉,我也曾被房仲下過狀況。總之,小春哥加油,為了正義要撐下去。...(恕刪) 非常感謝支持。其實房仲應該是有能力解決買方願意買以及賣方願意賣的這種狀況吧?有房仲不會處理這種俗稱"冒泡"的狀況嗎?
2016/06/15日前收到一份令人驚訝傻眼的存證信函,內容就不予置評,為避免再次遭到誣陷,就公開回應。回應內容如下:家新公司的實際經營者是你們,縱使你們去年將家新公司結束清算換成坤泰公司後實際在經營的也是你們,而我的房子當初被你們騙只賣市價的八折而已,但你們卻極度的不滿足到現在還一直持續的在法院誣陷我,若你們的行為影響到你們經營仲介事業,那該怎麼做檢察官以及法官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相信我當初如果是賣市價的6折,就不會發生這種虛構看不到房子放鴿子的問題,對吧?
感謝大大 分享案例 我目前也有愈到房仲想詐欺我們 目前我們是走刑事 目前檢察官起訴房仲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侵佔等 民事也是二審勝訴狀況 但對方房仲還繼續上訴 所以還有一段時間要戰 不過對方(房仲)多次在法院上供詞不一 我想法官將還我們一個公道到時候法院結果我也要PO網告知大家 有些加盟的房仲有多黑心多黑暗 掛著知名的連鎖名稱 行詐騙之實我遇到房仲要收取實價登陸稅的費用 說這有課稅 簡直欺騙人 且設定房子跟土地登記也收取兩次費用 明明這兩個只收一次費用連實價登陸也是房仲自己代簽設定上了法院才說他不知道實價登陸沒有課稅 這種還是房仲老闆說出口的 簡直瞎爆 房仲不是專業的嗎?簡直說話不打草稿到時我會公佈錄音檔讓大家聽聽房仲多會說話騙人 就只是為了炒房 且自兼賣家 讓大家知道為何有些房仲會變人過街老鼠不是沒有原因
01sence wrote:小春網友,人生不是這...(恕刪) 我知道啊,只是代表國家追訴房仲刑事責任的是檢察官,不是我。而民事部分,法官每次開庭都跟我說:我們法院的自由心證就是要認定兩邊都有錯,所以只能拿回一點錢,如果我不願和解,那我們法院判你輸,你再去上訴。民事法院就是要這樣處理,我提供再多的證據也沒用反而被瞪,就只能當繳學費,反正也還有許多倒楣的跟我作伴。房屋售價1360萬,買方出價1360萬反悔不買改簽1350萬議價書,法院竟然認定只是殺價而不是違約,買方可以不受合約拘束,房仲也可以詐欺不受合約拘束,而屋主售價只有市價的八折卻連嘴巴說一下試探房仲誠信都不行,反正日子還是要過,以後屋主自求多福吧,就像房仲律師所說的,大家都是在學習社會經驗。
rabbit60655 wrote:感謝大大 分享案例 我目前也有愈到房仲想詐欺我們 目前我們是走刑事 目前檢察官起訴房仲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侵佔等 民事也是二審勝訴狀況 但對方房仲還繼續上訴 所以還有一段時間要戰 不過對方(房仲)多次在法院上供詞不一 我想法官將還我們一個公道...(恕刪) 碰到房仲還能全身而退真是非常幸運,恭喜你了!
orangebear1006 wrote:想不到房仲竟然敗訴...(恕刪) 是檢察官以及刑事法官辦案認真,證據部分他們會查得很詳細,而且查出的證據會讓被告啞口無言,我是認為犯罪的人要騙過刑事法官幾乎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