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帥過頭 wrote:
6人對3200人,這就是我贏別的投資客的地方,
錢當然輸很多,限制兩年之後,約有八成的投資客,完蛋一半了。
我沒差(恕刪)
這不是在相互矛盾????
自己都承認錢輸很多
你人頭多有3200人....so what??
有等同3200間房子的資金跟人家玩???
就算利用貸款...扛兩年你就確定一定會漲一定賣的掉???
賣不掉那誰扛???????人頭扛還是你要扛??????
單區200戶就想操縱區域賣價?????
我還蠻好奇哪一區這麼容易被控制????
陽明山???
說穿了還不是另一個泡沫罷了...
有錢的沒人頭..有人頭的沒錢..
哪天串聯一下...
想一腳踩進去的還是多想想
本來是B的人頭結果變成A的人頭那就算了
不要落的自己是最後一個知道
啥好處都沒拿到,出事情反而還是扛責任的那一個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