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有用嗎?如果你有權,你會怎麼做到有效打房?

如果我有權 , 我會做以下這些動作

1.買屋5年內脫手課稅(以市價計算) , 第一年課40% , 每一年少8%

2.每一家庭, 同一縣市擁有超過兩間房 , 第三間以上每年每間課市價5%稅 (不論是否有住人)

3.每人一年內 只可買賣房屋一次
必須要用疏導的方式慢慢把人口引導到其他地區,中部與南部

<1> 停止任何台北地區資金投入,捷運,任何公共工程
<2> 政策性吸引公司總部設立在中南部,減稅等優惠
<3> 鼓勵離鄉背景的中南部人離開台北,提供金額補助
<4> 遷都,遷都才是長久解決之道
其實等到正有權時
反而什麼都不會做

要改革
影響的層面太大了
什麼都不做
最不會得罪人

現在的立委, 部長
哪位不是有好幾間房?
Leica M240,21/1.4,28/1.4,35/1.4,50/0.95,90AA
如果我有權 , 我會做以下這些動作:
1. 每人名下僅能有兩間房地產, 多的房產每年每間徵稅30%.子女未滿20歲前可以擁有一間房產,但未滿20歲不得隨意處分資產!

2. 建立統一完整的查價系統公告各地區各路段之地價及房屋之估價, 售屋價僅能以公告價外加5%出售!

3. 對於首購者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三年者,可以依每月薪資的40%價*20年之所得總額上查價系統查詢可購之成屋,向銀行申請購屋,銀行全額貸款,無需自備款!若購屋者繳不出錢, 銀行得以收回屋權並依當時之公告價再行出售! 對於有自備款者,給予利息上的優惠!


以上, 若實行了, 我想我隔天就會被轟下台了~~(菸)




kimmer123 wrote:
如果我有權 , 我會...(恕刪)
一個人名下只能擁有一戶房子
每多一戶
稅率加十倍收

如果想要多幾戶
就多生幾個小孩或認養育幼院的小孩

反正政府鼓勵多生
有錢買房子的人多生幾個應該沒關係吧

如果隨便找人頭
到時候的風險自負

讓房子不再成為炒作焦點
可以多去炒炒股票或其他東西
如果有權的話就每天叫新聞記著報房市空頭,張金X認為1年內房是會開始走下坡,XXX半年錢買房今年已經虧了10%.銀行有可能升碼.....等等的報導
相信我~~~很快就跌了
不過新聞記著可能會報下半年房市不景氣,房仲介紛紛活不下去了,無能的政府‧
然而房市漲價,他們會改報人民沒錢買房,大家沒錢買帝寶,後面還是加一句"無能的政府"
世界不亂一點,你叫新聞吃啥
如果我有權 , 我會做以下這動作

買賣所得一半比例歸公

用來補助初次購屋或沒房的買房

都沒有人提到學新加坡
除了大量興建國宅外
新加坡住非國宅的人水電費是住國宅的人的5-10倍(用相同的量)
台灣可以改成住宅每坪價格超過當地同年份國宅時水電費5-10倍,搭配實價登錄與興建大量國宅
每坪房價平均超過十萬元的縣市,就贈送一座核廢料最終儲存場。
如果真的讓我有權我應該不會打房
讓他自己破掉就好了
畢竟市場交易就讓他自由就好
破掉時該倒的就讓他倒一倒
市場機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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