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讓我想到一個問題...

375減租法令中,地主有所有權,佃農有耕作權且可世襲此權,地主若要求佃農返還土地自己耕作,也是得拿錢贖地,不是嗎?

有人在質疑375減租的法令嗎??

寫到這裡又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臺灣的所有權但沒有使用權乎?中華民國有中國大陸的所有權但沒有使用權乎?

由小見大,同理可證乎???
誇張...買賣可以所有權跟使用權分開賣喔....
"永久使用權"多久叫永久...可以代代相傳嗎??
賣房子是不是也可以這樣阿...
先賣使用權...在賣所有權給別人...
使用權應該就是跟租的意思差不多吧...
只是..他跟前屋主租了"永遠"...那要請他去找之前租給他的屋主
這是前屋主跟某議員之間的問題...

使用權這事聽起來很跨張就算了

就連上法院,一審跟二審原本都是很不錯的開局

但很巧的是都會在下次開庭換了法官

結果就來個逆轉…
跟8樓的有相同的疑問,
樓主花了錢買了一個"不能用"的車位, 買之前有沒有被告知?
是買之前就己經知道了, 還是之後?

去告吧...但要告對人才是.
剛剛gogle了一下,車位的產權和使用權分開賣的案例不少,蘋果也報過幾件,結論都是奉勸購屋者要小心謹慎,就法律層面而言個人認為本案沒有爆點,我猜頂多刊在壹青天上,就態度上嘴砲一下給個劣.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我...(恕刪)

空有所有權
卻無使用權
司法已死阿
我是對台灣的司法不是太有信心啦,但一審二審都敗訴,我想欄主可能有些眉角沒注意到。

我會建議針對一審二審判決的結果來看會比較準,連續兩個法官包庇單一事件機率不高。

kaoru4f wrote:
讓我想到一個問題.....(恕刪)


實際上現在的新修改的土地法規

或是跟不動產相關的法規 如民法 平均地權條例等

都漸漸排除375減租的影響

因為依現在的法理來看

當初需要實行公地放領 375減租的時空背景

與現在已經大不相同

所以該法規確實已被進來新修正的土地法規漸漸架空

我想未來應該是會廢除

至於中共 或是中華民國的問題

這是政治問題 法規面根本無從去解釋

簡單說就是閣下扯遠了
這個案件太扯了
認同的都換掉
這是哪一招

不過這案件也給了個好借鏡
以後大家做任何事情
問清楚
做功課

有使用權比所有權還重要
"他說他是跟前前屋主購買所謂的地下”停車位永久使用權”

這是什麼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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