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美黛子 wrote:
有地產在公司名下.有房產是自己的也有孩子的
這是我和身邊朋友很普遍的做法--我們不是富豪!
我只希望讓孩子看到父母不追逐千萬級珠寶名車寧可捐款
同時安居樂業讓父執長輩倍感欣慰...這樣就夠了!!
此外澳洲籍多年前就備好了~但打算放棄!
你過謙了。
有公司,有多筆地產房產分散在公司、自己與子女名下,且有能力規劃移民,已算是有錢人了。
goblinlord wrote:
喔
那我想你自己這前後自相矛盾的打臉文已經讓所有人都看到你多麼"有品"了
自己一手摸奶一手念經還好意思指著別人罵沒品還妄談不公不義........你已經無敵了
對了,順便提醒你一下,真正的有錢人,是不會沒事表演自打嘴巴給大家看的ok?連個起碼能自圓其說的邏輯觀念都沒有,是憑甚麼有錢?靠買樂透嗎?
爆發戶 wrote:
這就是我們討論的點,
北市值三千萬的舊房還不少,
這裡面住著的是年收入不高,老邁的婦人跟下有子女的努力打拚近貧夫婦.
三千萬的房是老人家年輕時努力買下的,因整體發展漲價.
這些人雖然沒負債,但也沒多少存款
現在老婦人突然走了,房屋遺產如果實價課稅,他們繳的起嗎?
賣掉房子?
那就要搬到其他地方,
工作怎麼辦?
還是兒子硬著頭皮跟媽媽說,
分期過戶給我?
如果是你你說的出口嗎?
媽媽會不會覺得是媳婦在搞鬼?
順流 wrote:
建議你先去爬文了解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