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土地買賣糾紛 請幫幫忙(已解決)


逍遙過路客 wrote:
反問你自己,你是買方看到賣方可以修改調高你會怎麼想?
...(恕刪)

覺得高就不要買呀!還要怎麼想???
房仲的惡劣就是合約早就挖好洞等你跳
還有用合約的陷阱逼人賣的,還真的以為大家都很好吞
不肖房屋仲介真是房產交易的膿瘡毒瘤


浴火鳳凰雸0619 wrote:
覺得高就不要買呀!還...(恕刪)


挖靠,01偉大的無差別攻擊出現了,真好,那我也來無差別一下好了.


怪我摟,01從我2011年舊帳號進入至今3年,板上多少交易紛爭,我反問一句話就好了"今天合約都在眼前,你一各一各看有嗎?有有問題的時候有問過嗎?有比對過法律嗎?"

合約還可以搞脫褲子放屁這種但書那乾脆不要簽就好啦,看你發文就很確定你根本連法律都沒搞懂,還怪罪仲介,說的好像仲介不用法律約束似的,開場說怪我摟還真是沒錯勒.

說白一點啦,今天我在板上我起碼真小人還願意處理這種交易糾紛,不像某些偽君子還出怪招出事了也不用承擔,誰比誰更負擔責任一看就很現實啦.

有意見的話歡迎來嘗試跟我們公司買賣糾紛告看看啊,3.5年我們公司這些3公打到不想打了(3年下來不下10各,沒有一件是仲介輸,除非是資料不齊先罰6-30萬連告都不用告,你當我們新北市這邊的消保官是台北市那麼好說話是吧),關公耍大刀還跟人說這種笑話.
逍遙過路客 wrote:
今天合約都在眼前,你一各一各看有嗎?有有問題的時候有問過嗎?有比對過法律嗎?"
...(恕刪)

你最好大聲的問這個問題!?
回去看看你的合約有沒有"業已了解合約內容,無需攜回審閱"類似文字
有沒有賣方一進去就專任約伺候,有沒有自動轉定金條款
定型化契約都是一堆挖好的洞,全都是對房仲有利@@
今天我如果要求要簽內政部版本的,搞不好還會被房仲擺臉色咧?!

我的媽呀,相信你們,找你們賣房子給你們賺錢的機會
不感謝就算了
交易談不攏,還得被你們告三年,房仲還沒輸過,可憐的苦主也太多了吧!!!!!!!!!!!!!!!!
我家養的狗給牠骨頭吃還會搖搖牠那條尾巴
給房仲機會賺錢,自己能力不足,賺不到錢,牠還要來反過來告你三年,真是太恐怖了@@

還有我沒興趣跟房仲沾上邊,你喜歡打官司去找別人打
因為那些挖洞的合約,我不會智障去簽
我寧願多花點時間在其它事務上,跟房仲糾纏,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對於房仲,我只有四個字"鄙而遠之".


浴火鳳凰雸0619 wrote:
你最好大聲的問這個問...(恕刪)


大外行就是大外行.

業已了解合約內容,無需攜回審閱" <=白痴,這段話的含意是當你審閱之後卻沒問題,簽名確認,你以為是甚麼,你騙小孩子OK,騙業界內的喔.

"三天審閱期,這是定型化契約規定的期限,基本上書面一定會寫
有一條是勾"業以完全了解合約內容,無需攜回審閱",這個要看清楚,勾了就是代表你自己放棄審閱的權利"

通常合約會3天審閱(委託書),還有現場審閱,這段本來就是有的要考慮接受委託與否,你要怪政府對吧?

我忘了,01這地方是認為牽猴子比仲介好,哪需要合約啊,也不用法律約束力,只要有人出價有人賣就好,而且出事情只找買賣方自己互告牽猴子哪需要負責.

你今天不願意看合約書簽下去還要怪罪仲介,那你當買賣式不用法律效力就對了嘛,跟你去餐廳吃飯不用給服務費用只付食材費用沒啥2樣.

難怪01害人不淺不是沒道理.
逍遙過路客 wrote:
大外行就是大外行...(恕刪)


對於房仲那些坑殺人的合約,我本來就是外行,我一點都不想內行
我只知道看到房仲閃遠一點不要簽約就永保太平

逍遙過路客 wrote:
有意見的話歡迎來嘗試跟我們公司買賣糾紛告看看啊,3.5年我們公司這些3公打到不想打了(3年下來不下10各,沒有一件是仲介輸,除非是資料不齊先罰6-30萬連告都不用告,你當我們新北市這邊的消保官是台北市那麼好說話是吧),關公耍大刀還跟人說這種笑話.
...(恕刪)

這段護貝起來,太經典了,很少仲介會承認一天到晚在告衣食父母.
護貝起來,讓大家警惕一下!

逍遙過路客 wrote:
大外行就是大外行.業...(恕刪)


買賣歸買賣,委託歸委託.簽委託書一定要成交?
今天仲介服務的好,讓我滿意.買方非常有誠意想要買,即使出價跟開價差很多,心情爽當然就賣啦.
今天仲介直接嗆你買方出價到底價了,不賣就上放院.見鬼了,怎麼仲介變買方了.這種翻臉態度有誰能受的了?
這是奇檬子的問題.難道只是簽一張委託書就要任人宰割? 那我同時委託3家豈不3家都要砍我了?
難怪一堆人說現在的仲介沒時間賣房子有時間打官司.

usu6113 wrote:
買賣歸買賣,委託歸委...(恕刪)


你可以簽了合約書之後反悔啊,然後問問法官看看嘛,難怪最近特別多自售屋主被人告,剛好而已,還不是簽委託合約勒.

不懂法律的人真是可憐

逍遙過路客 wrote:
你可以簽了合約書之後...(恕刪)


你沒看清楚重點,如果賣方已跟買方簽訂買賣契約而反悔,這是賣方的錯.當然不賣就要賠違約金.
如果賣家沒簽收訂金也沒簽訂買賣契約,仲介找到買家當然還是要詢問賣家意願要不要賣.
憑什麼拿著一張委托書來打官司?

usu6113 wrote:
你沒看清楚重點,如果...(恕刪)


廢話,沒簽邀約斡旋但是口頭有錄音+第三方證人這種有可以無效嗎?

另外,你是不是喜歡亂入?我針對的是浴火鳳凰雸0619的

"房仲的惡劣就是合約早就挖好洞等你跳
還有用合約的陷阱逼人賣的,還真的以為大家都很好吞
不肖房屋仲介真是房產交易的膿瘡毒瘤"

你要不要回去看看你亂入的點錯誤在哪邊.

若賣方授權仲介接受買方出價達底價以上即成交, 那仲介跟買方就有權利了.

usu6113 wrote:
仲介找到買家當然還是要詢問賣家意願要不要賣.
憑什麼拿著一張委托書來打官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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