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讓房價短時間內有效下降的方法


abingooo wrote:
傻小子,看不出政府是...(恕刪)

政府若這樣搞,自己會被先搞垮,硬要實施這樣愚蠢的作法,應該會開始打內戰或是各省獨立自治發表獨立宣言吧?

大部份人民要的是有房子住吧?有錢人在台北市的商辦大樓租金1個月可以在新北買一間3房2廳幾千萬的房子..
租一台藍寶基尼60-70萬載AV女優對他們來說都是小錢,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平均年薪可以在70萬就不錯了,若你這樣搞不就和專制獨裁君主有何兩樣?

最好方式房貸全貸期限30-50年,這一代還不完還有一代還,若不還就會被法拍,讓每戶都買的起房子


sam1210 wrote:
這方法真是爽到暴。
我要把房子賣給自己人,還要倒貼2000萬給買方。
對買方而言這房子是負2000萬,政府每年要退稅600萬給屋主。..(恕刪)

靠,你真是天才,這樣同時達到打壓房價和提高國民所得的目標,下屆行政院長就決定是你了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花貓0422 wrote:
看了很多對於房價過高的抱怨文,但房價還是下不來,政府打房也未見成效,故在此提出一個讓房價短時間內有效下降的方法讓大家參考:

方法很簡單,假設一戶市價2000萬元的房子,賣出時對賣方課以20%的交易稅,要繳400萬元的稅給政府,但若屋主持有不賣,每年對屋主課以30%的持有稅,每年要繳600萬元的稅給政府,縱使是自用住宅也不能優惠!!

如此將造成全台灣所有的房子都拿出來賣,在賣壓無限的情形下,房價馬上就會滾到地底下,因為持有房屋的成本遠高於賣掉,此方法應可有效壓低房價


共匪都沒這麼嚴格

odko wrote:
你乾脆房子收歸國有充公好了,這年頭喜歡作白日夢的真多...這樣搞這個國家也沒人住..憲法13 條看一下..台灣不是共產黨沒這樣惡劣......


第 13 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那你又如何解釋憲法第143條第2款與捷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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