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以1000萬的房子為例,自備300萬貸款700萬,這700萬的利息以11%的利率來算的話每個月得繳72254元。 各位還真有才.......這種問題?也可以辯成這樣.....每個都用現在的市場條件,套用在民國78年.......這樣也可以算出結果?那時...台北市可以達到1000萬的一般坪數的房子,根本不多.....幾乎沒有!拿現在的房價去套那時的利率?另外...當時互助會還滿流行的...買房子很多都是起會去買房,因為銀行貸款不像現在容易辦!況且當時的高利率是有時空背景的...前面的關聯都不看?只看利率.....各位真的太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