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英雄 wrote:
是呀~ 汐止鄰居都隨...(恕刪)
鄰居有問題,該修就請他修,真不爽就去檢舉。
不過您的出發點是什麼?相信大家都看的出來,可以這樣大喇喇擺明抓住別人的錯誤為自己得利,說實話只有佩服。
祝您成功
hsin0455 wrote:
同學..........只要他不要把浴室設在陽台...他就是合法的套房隔間..當然要花點錢申請執照..(除非頂加)...反而是住樓下的您...敦親睦鄰....住別人樓下總是比較吃虧...惹火了樓上的...照三餐蹦蹦跳跳...你就吃不完了..(剛看到地點是在新北市,台北市才是需要樓下同意.新北市是需要合法申請)....樓主我對這有一點研究...僅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