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孫大千建議持有戶數超過家庭成員人數才算囤房

叫他去吃屎吧
屎多吃一點
看會不會頭腦清醒一點

angel0414 wrote:
可是為什麼要限坪數台...(恕刪)

有甚麼差別?
這個人在台北需求是10坪
到了屏東就需要100坪才夠?
最多多個一倍就夠了

除了錢的差別
人在住的需求就是這樣而已
再多上去都是虛的

angel0414 wrote:
ˋ屏東一百坪可能不是...(恕刪)

屏東沒有獨身老人會去住100坪的房屋
那叫找罪受,不是享受
會住100坪的肯定是有錢人
因為必須找人打掃整理
課這種人的稅剛好而已
問題是祖產就是那麼大啊 如三合院 你要多為鄉下人著想一下



我以前住鄉下 透天地坪30 三層樓 可是才一百萬(30年前) 我們一點都不是有錢人 相反的很窮


可是就算很窮鄉下也沒有那種小套房好嗎

angel0414 wrote:
問題是祖產就是那麼大...(恕刪)

定一條持有30年以上
就以自用住宅課稅
但是如有重建則恢復原本課稅基準
就不會誤殺了
能持有30年也代表是對土地有感情
並非囤房
政府一人配一房就好了。
最好不用錢~是吧!

這是資本社會,不是共產社會主義
房子那麼多,買自己有能力的,為何要管別人買什麼?
收入大家都一樣嗎?為何每天都在抱怨房價高,有沒有有人嫌房價低的~
再吵就被有錢人玩死了~
真正的居住正義是該以坪數依人口增加
以房數真的太無恥
單身者可居住20坪空間
空間超過~加稅
空間不足~退稅
結了婚可居住30坪空間
多一個小孩多10坪
居住空間達到倍數,加稅金額也倍乘計算之....

當多數人金錢不再綁在不動產上
那投資市場才會更活絡
消費意願也才會更提高
高中以上學位的每多一級一年課個10萬的學位稅
雙學位一年課個20萬的學位稅
碩士每年課個30萬
博士每年課個100萬
出國的學位浪費全民外匯者再雙倍計算

能者多勞嗎!

這樣一定可以改革現有的滿街碩士流浪現象


大家口口聲聲說 買屋不如租屋
搞到最後 虧錢出租 做傻事
還被打成黑五類 要加倍課稅

有一棟2億的帝寶 適用自用優惠
有10間 各200萬破公寓套房出租的 叫屯屋者
要打 要殺
台灣人瘋了
一個人一間房屋最簡單
而且必須登記在該人名下,產權就是那個人的
其他協議都無效
要打擊投資客這樣根本治標(囤積)不治本(哄抬價格)
乾脆規定簽訂買賣契約之後政府分別找三家估價師事務所估價
然後就取平均值做為買賣價金的上限
超過上限充供國庫補貼中油、台電抑制油、電價上漲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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