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YA-YY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及分析...(恕刪)


說要告你的是仲介,所以還是保留一點吧!

有時傳話的人不一定說的是真的

換個角度想,要是我遇到這種事,我也不想買這房子了...

只能說大家都很衰,看怎麼談而已,合約簽了就是簽了,有法律的規範

只是買賣雙方也該好好談,我只能說買賣不成仁義在,誰都不想買現跌的房子

ANYA-YY wrote:
我在新莊的房子5月...(恕刪)


不知道樓主照契約走對方可以告你啥?
凶宅又不是你那間....

bearinside wrote:
說要告你的是仲介,所以還是保留一點吧!
有時傳話的人不一定說的是真的
換個角度想,要是我遇到這種事,我也不想買這房子了...
只能說大家都很衰,看怎麼談而已,合約簽了就是簽了,有法律的規範
只是買賣雙方也該好好談,我只能說買賣不成仁義在,誰都不想買現跌的房子


怎麼看都是屋主比較衰
哪有大家都很衰

契約簽訂就依照法律效力走
如果買方要用任何跟屋主無關的理由反悔或回殺價錢
那都是買方自己單方面的問題
跟屋主無關



買賣契約書裏通常不會規定沒收已付價金,而延遲給付的部分要看買賣契約書的約定。
通常房屋買賣契約不履行的確要打官司沒收,並非像一般人認知的訂金模式(不買沒收,不賣加倍退還)。
各鄉鎮區公所幾乎都有法律扶助單位,可以去請教他們。
事情跟樓主所想的可能有不小的差距。
很多人講的15%有許多構成要件沒那麼簡單。
不曉得 雙方互告沒了

滿好奇這樣的案子 最後真的會像大家想的一樣賣家贏嗎
大家都很好奇結果會是如何,等事情有結果後再向大家報告吧 祝我好運囉~

ANYA-YY wrote:
仲介告知若對方提的條件我都不同意 那對方可能會提告⋯⋯


請仲介去吃屎然後掛電話,就這麼簡單談都不用談。

仲介是買空賣空的行業,站在賣方的立場,他的工作就是過濾客戶,連這種白癡話都敢轉達給賣方,理都不用理。以這件事情而言,他應該告知客戶解約的後果,而不是來嚇屋主,製造屋主的困擾。

對了,不買就解約將訂金放口袋,繼續委託其他仲介賣。
我以前有出斡旋 也成功簽約買了台北市新成屋
但是後來有其它考量  決定不買
信義房屋就沒收斡旋  就這樣而已
沒有要再補什嗎尾約金之類

買方明顯就是想要借題發揮...再砍價錢 不是你家更不是同棟樓..這麼愛牽拖

pni808 wrote:
買方明顯就是想要借題發揮...再砍價錢 不是你家更不是同棟樓..這麼愛牽拖...(恕刪)


等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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