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斡旋之後仲介寄存證信函!

好扯,扯到有點不太相信
就算我今天靠第二間仲介買到較低價
也沒什麼奇怪的,原因很多
例如第二間仲介比較積極,比較會談,屋主也比較喜歡第二間仲介跟第二間仲介比較有緣之類的
自然就可以買到比第一間低價
而且有時候屋主讓利只在一念之間
當面談時少1,2百萬都有可能
第一間是在惱羞什麼呢


這種房仲老鼠屎竟然還可以活到現在

想必你買的房子應該是總價高達千萬才會讓他覺得賺不到這筆服務費他覺得不爽吧

不過也不用理他,告的贏就有鬼

另外順便看是那一家的房仲,直接客訴到總公司去

說你們公司有這種的房仲,我看他還要不要臉

s00689362002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我原本要...(恕刪)


比較好奇的是

怎麼沒有人問到,請問第一家仲介怎麼會知道賣家賣給你?

1.第一家仲介是由屋主方得知

2.第一家仲介是由第二家仲介方得知

不然怎麼會知道呢?

仲介只會開門,関門其他都不會
不用放心思在那 那種信函丟垃圾桶就好
朋友也遇過某規模較小的房仲

談到最後不合適要退斡  開始恐嚇買家 不買訂金不只拿不回來還要去告他

然後一直鬼打牆叫他要來履約

這種房仲真的噁心可惡
寄存證信函? So what?

存證信函要錢,首頁50元,續頁25元

請他寫多一點,最好是萬言書
存證信函有法律效用
若是內容有不利己方
未來走上法院是會吃虧
不理會也等同你認同他方所述說

最好方式是回一封存證信函指證他所提內容無效
他隱藏第三聯也構成業務過失跟意圖詐欺勒索
這都是可以好好玩死他的!

如果是連鎖或是大品牌,記得連同店長跟公司一起告
屋主自住?想省仲介費?自己跑去按門鈴?
s00689362002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我原本...(恕刪)

不...我建議樓主也找律師 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副本給他們總公司

留撕毀的記錄跟拿回斡旋的證明
等著吉對方 看看誰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那個仲介真沒法律觀念... 也不怕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認為買賣以誠信為主,目前只單方面聽版主呈訴,但總覺得似乎內容有所保留,且房仲業者常年買賣房屋交易,對於交易法一定有相當的經驗,是否版主有所隱瞞不然房仲不會輕易對你有所提告動作。請版主確實說明較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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