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30617 wrote:
觀念不正確,繼承來...(恕刪)


你搞錯了吧
我本來就是說 如果現在賣掉 要土增稅

繼承的話 除非財產很多 要不然最多就是客10$遺產稅阿

不過日期我可能就是我寫錯了

我看到的是102/12/31以前以定是舊制
105年之後一定是新制
中間的兩年好像要超過兩年才是舊制

不過現在已經是107年了 中間兩年不可能還會有新制的

遺產稅10% 房子認列的價值會比實際房價低很多很多。有點智商的都會選房子
如果房子不是高價位,建議繼承
Angela Le wrote:
公公罹癌醫生說日子...(恕刪)
我思故我在
若是唯一繼承人 (沒姐妹 母親也已不在)

就等繼承就好

若是非唯一繼承人 尤其是有姐妹

建議生前贈與 就算要繳贈與稅總比日後糾紛好

遺產糾紛超麻煩的 十幾年無法解決的大有人在

獨子 不等同 獨生子

如有其他姊妹,遺產分配勢必面臨特留分的問題

除非其他姊妹同意拋棄繼承,但現在協議的以後算不算數這就難說了

但確定的是,繼承的花費最少

其他用買賣,用贈與都要花、準備一大筆錢

算盤怎麼撥,多找幾個代書問問看再盤算吧

best6888 wrote:
樓主都說先生是獨子...(恕刪)


獨子並不代表是獨生子.

猜測啦!我個人猜測啦!
看標題「公公想把房子留給我老公」
如果公公只有一個孩子,這根本不用上來問,房子鐵定是留給你老公的啊!就算婆婆在,早晚也是妳老公的啊!

儘管你特別寫了老公是「獨子」,但公公家中真的只有妳老公這個孩子嗎?
老公有姊妹嗎?!
妳老公自己怎麼想?!

不論眼前的處置是如何? 如果公公的孩子不只是一個,未來再請求返還受侵害特留分額,也是會發生的哦
人家的家產,你特別跳入來處理,我覺得惹得一身腥的機率最大
Angela Le wrote:
想請教各位
是賣掉房子給老公現金好
還是直接過戶好呢?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看起來樓主只是不清楚這間房子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而且既然是考慮賣掉拿現金 (也許樓主沒有贈與稅遺產稅相關的概念)
應該這間房子是沒有自住的吧
要不然會有人在公公還在自住的時候考慮將他住的房子賣掉嗎?

至於樓主是否有其他姊妹 就算有是否會擔心這間房子需要分一部分給姊妹 那是樓主自己要考慮的
在親情與利益之間要怎麼平衡 那是他個人的事

總之家和萬事興

對我認為 父母怕子女敗家 就請在生前利用贈與方式分配好財產或立遺囑
遺產盡量按法律標準的繼承比例去分配吧

獨子(但是真的公公的子女只能有妳老公一個人為前提)
不用想了就是用繼承的,基本上除非是新買的房子,不然光贈與過戶衍生出來的稅金會嚇死人(如果是持有超過20年以上的話)
繼承過戶後,很多稅率會重新計算,要賣到時候再賣吧!

如果還有兄弟姊妹需要橋的,請妳公公寫份遺囑吧,但各個兄弟姊妹需要的基本繼承權要想辦法橋攏!不然到時沒人願意蓋放棄繼承的章恐怕也只能上法院才能順利過戶了!


best6888 wrote:
樓主都說先生是獨子...(恕刪)
"公公想把房子留給老公"
看下的標題很明顯應該不是獨生子.
否則公公不必"想"也不用煩惱,以後這房子自然是妳老公的...
會提早做決定恐怕是擔心未來女兒爭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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