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ara wrote:
想到一個方法,只是不...(恕刪)
抱歉直言,小弟認為這雖然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這方法也許不夠正面,也解決不了開版大身為擔保人的風險
我認為應該要盡快把房子賣了
先讓你這個做哥哥的離開保人的身分
再來把太太的卡債處理掉
沒有能力就去租房子
先度過這段時期再另外求打算
jake650225 wrote:
銀行就是吃人不吐骨頭,不然哪有那麼多自殺客
gemara wrote:
想到一個方法,只是不知道這方法可不可行
叫你弟先離婚,還完三個月房貸
等遠東徹消法拍,再去公證結婚
chuckgg wrote:
假設只有遠東銀行,那就跟遠東銀行處裡撤銷查封事宜
就是清掉3個月欠的貸款!然後每月乖乖續繳!...(恕刪)
Kerwin1126 wrote:
那就帶個租約一起讓它法拍吧租給好朋友~~~租約打個10年是看看
租金1000/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