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法治社會還是人治社會?郝市長憑什麼拒絕法院執行命令? 哀哉!理盲濫情的台灣人

欠健保費本來就該環 天經地義 那去強制就好 不用問市長

尊重制度八
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
____

不要在聽名嘴在那邊喇叭了

實施者得請求 不是機關請求了可以不拆

說真的不要在扯法律了 只是加強強拆的正當性

等於在幫到盲
這不就是 一堆死刑犯 可以 假釋出獄
再出去多殺幾個人一樣?

政府腦袋真奇怪?
繳稅繳的真無奈!
最根本的辦法應該是學共產黨在大陸的做法
土地都是國有的
土地的買賣只有買70年使用權
70年後國家收回統一處理
不就沒爭議了
也沒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realeric wrote:
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恕刪)


都市更新條例36條規定,建商可以代為拆除或是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代為拆除, 而地方主管機關有其義務。

前提要80%同意
王是獨立土地建物
如果不是建商強圈入
會有拆除的法源嗎?
台灣本來就是人治社會,那有什麼法治?
記者網友就可以幫你定罪了,何必需要法官?
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引用其內文:王家一開始放棄了透過法定程序表達意見的權利,一開始的消極參與,使得後來一切的積極努力都注定付諸流水。

我不認為王家真的會「笨到放棄法定程序來表達意見」。

王家不出席公聽會、審議,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其中的「強制性」。

我想政府也不是笨蛋,應該很早以前就知道王家不想搬也不想拆。既然如此,為何政府沒有把這類的訊息告訴王家人?如果王家人知道他們必須【參加公聽會、審議。不然就是放棄了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力。】他們會不參加嗎?

如果告知了這樣的訊息之後還不參加公聽會、審議,那我也只能說他們(王家)太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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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由下面這一篇就可以知道,王家人似乎很清楚的知道這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我不打算幫王家人說話。

【王家發言紀錄與法院版懶人包~力挺文林苑的請先過來看此篇再決定要不要力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3044

感謝ID: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分享這類訊息。
說的好~~~~依法行政
亂說一通
貓空纜車的地質探勘合法嗎?
地基全被掏空還說安全無虞~~~~~。
健保費不還~~~~~快點依法歸還吧~~~~~。
雙面人的郝郝拆先生~~~~~就是有一堆人看不清他的真面目
舉個例子,死刑法在台灣也存有問題啊!很多自稱人權高尚的廢死聯盟也反對阿!但死刑法是白紙黑字不可改變的條文,法官已經判處死刑,是不是看到很多人反對死刑,就把台灣法律當成屁呢?
昨天新聞有爆料
有一個違建幾十年了
還沒拆
市長可以先開記者會
而不是看到大家反應激烈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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