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重回舊地誓死抗爭了

gladiator wrote:
這是爭議以來,我看過...
所以可以考慮以民法第767條主張除去侵害跟防制侵害請求權,控告樂揚以及郝龍斌及都更處處長,訴請民事法院除去侵害「恢復原狀」,並且假處分暫停樂揚施工,以防止損害擴大。(恕刪)


都更為公法,不是私法

民事法庭 如何能停止公法行政處分?



我倒覺得還沒520,2016已經開打了,其他住戶和王家誰會贏?
都更店面和透天厝一直都是建商想凹的對象,也該修修法,補償和換屋坪數的確不成比例.

每個釘子戶都有不同的原因

但我討厭貪婪的釘子戶...

我討厭貪婪的釘子戶...

我討厭貪婪的釘子戶...

我討厭貪婪的釘子戶...

亮哥+ wrote:
我是覺得這些學生比起...(恕刪)


你怎麼知道這些學生不上夜店網咖?
我以前也以為黃品源是好老公
珍谷億 wrote:
挺不到5%的有錢王家 卻欺負95%平民百姓 的 行為令人值得探討。...(恕刪)

確實值的探討

非平民百姓的建商吐出2億,也是解決事件的方式
而王家可將這2億的一半捐出做社會公義

至於95%都更同意住戶是平民百姓???
並非都是平民百姓,文林苑都更同意住戶代表前郭元益董事長郭石吉應該就不是(做過台北市議員及副議長,還有監察委員)
不是老提說要釋憲嗎
怎不趕快自己請律師趕快去提....還在那邊浪費時間

成功了..那土地還是王家的阿 ,不是嗎
那市府要賠錢給王家八??
再幫忙鄉民統計,誓死抗爭目標
1• 原補償1億多 + 違約2億多,約快5億
2• 房屋原地重建 + 違約2億多
3• 上面再加政府國賠

這就是王家與學生誓死抗爭目標
看來沒5億多休想打發


Lookysonchang wrote:
可惡的內政部、可惡的...(恕刪)

現在居然還有人莫不關己.落井下石
就不是釘子戶還應要人家拆.覺得王家是活該
小心今天拆你家.改天隨便就輪到你家
反正我不是天龍國人.對我也沒差
只是王家很倒楣吧了.成為一個標靶
媒體也只是一時報導.
現在先停止所有都更案.
因為台灣人是健忘的嗎?不是嗎?
風頭一過再來拆除其他的
你確定那兩間賣不出去嗎?
如果王家真要賺錢.大可弄成店面出租人自己收租不是賺更多.靠租金可吃好幾代
都更本意或許是好的
有些釘子戶為了獅子大開口而當釘子戶
但請搞清楚王家從頭都不是釘子戶
這都更案從頭就有瑕疵
政府不但沒有保障人民居住權利.還用公權力介入.罪不可赦
請記得國大老講:反正台灣人是健忘這一句話.哈哈

fanta3201 wrote:
你怎麼知道這些學生不上夜店網咖?...(恕刪)


是喔? 如果又能抗爭又能上夜店網咖,那還真是奇皅一枚!這種學生我更佩服.

k.k2001 wrote:
確實值的探討非平民百...(恕刪)

好一個官商勾結.難怪自己的本部大樓可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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