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急!! 斡旋後口頭成交之後的問題!

A.Yen wrote:
4/23 01:20...(恕刪)



事情已解決,且樓主已有自己的想法,刪除回覆!

陳小春2525 wrote:
本來沒簽收就可以行使...(恕刪)


小弟並無說錯啊?

簽收僅需屋主單方面即可完成…
小弟從不知沒收訂金這麼好賺耶???

委託書上應該有載明,沒訂金額需與屋主對拆且不得超過約定底價之4%

一般解約的狀況下買方服務費基本上是免收了

依本案而言不過是2.5萬…

真懷疑有哪個仲介會為這2.5萬數次進出法院……


板大其實不用過於擔心

依小弟的經驗來看應該是沒有什麼大問題(屋主根本尚未簽收)

假設必須與屋主碰面,若希望能分毫未損,儘量以柔性訴求為主

不必擔心仲介踩很硬,踩太硬的結果勢必是走法律途徑

一旦走法律途徑,屋主及仲介方將會非常不利(因房子無法繼續銷售)

很少會有仲介會想讓低總價的案子陷入如此窘境的……

ezhiphop wrote:
小弟並無說錯啊?簽收...(恕刪)


簽收完還要給買方看過才算是完成整個程序!
例如仲介下嘉義給屋主簽收,買方在還沒看到要約書簽名時一樣可以行使撤回權!
來不及給買方看那是仲介跟賣方的事!

A.Yen wrote:
4/23 01:20...(恕刪)



找消保的話,他們會把問題轉給地政局處理,而地政局跟仲介之間大都關係還不錯!
下場大概也是...我想你應該猜的到!
仲介會跟你在地政局談而不願在消保官那邊談的!
跟仲介鬥法不能太軟弱,軟土深掘也是目前仲介的生態!
如果堅持到底,你會安全的把斡旋金拿回來,中間必須經過司法程序,當然一定是由你提出申請的!
因為仲介一定會這樣要求!

陳小春2525 wrote:
找消保的話,他們會把...(恕刪)


那..請問一下小春大大,
我現在聽到的後續處理有:
1. 消保官 (您提到會轉介到地政局)
2. 消基會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力)
3. 公平會
4. 律師

請問您會怎麼建議呢?

唉..真的睡不著..
A.Yen wrote:
那..請問一下小春大...(恕刪)


除非仲介主動還你,不然全台灣只有法官有資格叫他們還你錢。
我覺得你的問題不大阿,只是仲介一定會堆拖拉!
我現在的那個買方20萬斡旋金也被仲介扣住,理由是他們在跟我進行訴訟程序...
把持原則你一定會贏,仲介真的那麼站的住腳早就寄支付命令給你了!
現在很多仲介都用偷雞摸狗拐騙的方式進行買賣,今天假如換成仲介是買賣雙方,被這樣對待他們又會怎樣處理?
惹上惡質仲介要全身而退必須要費一番功夫!
想開點,急也沒用,你的才五萬,我的是仲介跟我要50幾萬,而且不能打折!
仲介在地政局對我嗆聲的那個貪婪嘴臉至今想起還令人覺得噁心!
我要付10萬走路工把事情善了他們還嫌太少,但他們兩個人興奮的尾巴都要翹起來了
仲介嗆:我告人10幾年還沒輸過,告到對方的律師都打電話要跟他分錢,才這麼點走路工怎麼跟公司交代!
所以你想找地政局有用嗎?
而且仲介帶著買方開著中古的賓士車離去前,兩個人還不忘回頭對我留下一抹奸笑!
這個就是對仲介信任的下場,縱使先前對我說過他們最討厭搞一些543的...


若對方要跟你玩陰的

請直接告對方詐欺

怎樣告 眉角請教律師即可


光開口跟你要6%那費用就可以告了

樓主太單純了

對付惡人要用惡法



建議樓主處理完後

請直接公布房仲本名 所屬公司

Christmas Eve wrote:
若對方要跟你玩陰的請...(恕刪)


這是屬於買賣糾紛案件,不算詐欺...
4/23 22:55更新..

今天由一位臨時得知狀況的長輩幫忙協調,
雖然是會有些損失,
但情況應該是圓滿的.

因為話說回來, 小弟還是知道自己有理虧的部份.
所以也覺得就當作花點錢買個經驗. 沒問題的.

詳情就容小弟明天再詳述了,

再次特別謝謝在這邊幫忙的大大們,
小弟銘謝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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