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標準每個國家的設計都不一樣, 首先我提到的解釋是來自亞當史密斯, 也就是資本家本身是沒有國籍的, 對於他的資本利得課過重的稅, 只是促使他離開課稅的地方, 當資金被移轉之後, 反而因為資金的離開, 讓工人失去工作, 讓消費市場萎縮, 到最後不只沒有達到預期的課稅標準, 反而重傷原本的市場, 幾百年前亞當史密斯就知道這個道理, 現在的國際化狀況更容易, 這樣的情況會更明顯
台灣在資本利得上面的稅負和幾個之前的競爭對手比起來, 像是新加坡, 韓國, 香港比起來, 是相對比較嚴苛的, 撇開這幾個很明顯重商的國家不說, 就拿這邊很多人推崇的德國當例子, 這幾年來, 德國經濟最痛苦的時候是在前任總理施洛德上任的第一年, 失業率上升, 企業外移, 出口減少, 財政呈現負成長, 照理來說, 大家這麼推崇德國的公平正義, 財政出現漏洞, 應該抓富人開刀才對? 但是施洛德的作法是延長勞工的退休年齡到65歲, 和工會談判降低最低工資, 縮減國家預算, 同時對企業減稅, 才讓產業減緩外移, 慢慢地就業機會增加, 出口成長, 而奠定了德國現在的深厚經濟實力, 當然施洛德也因為這些政策讓他在當年連任失敗, 但是現在回頭看來, 看看西班牙, 希臘現在的窘狀, 不能不敬佩施洛德當時的高瞻遠見
德國沒有證所稅, 但是有資本利得稅, 最高稅率是25%, 但是對於薪資收入的所得稅, 最高稅率則是42%, 對於只想把錢放在銀行裡面不做投資, 對於利息收入的稅率則可以高達30%
把自己當作受害者, 不斷的找假想的加害人, 對於改善自己的狀況是沒有幫助, 對於國家也是如此, 對於個人也是如此...
pkpkkeigo wrote:
所以您將房屋商品化?...(恕刪)




























































































